工商登记的出资比例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时以谁为准?
发布日期:2017-12-01 作者:110网律师
权利义务的一致性原则表明股东享受的权利应与其承担的义务相适应,工商登记材料记载的出资比例与股东实际出资比例不一致时,若系股东之间因股东权益产生的争议,则应以股东实际出资额来确定股东所享有的权益。
来源:微信公众号鑫涌法律大讲堂
【关键词】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出资比例|实际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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