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认定夫妻共同债务
发布日期:2018-07-16 作者:邓普云律师
1、 在离婚纠纷中采用“用途论”标 准认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审查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对于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 活则采用两个标准:一是夫妻是否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如果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即可认定是夫妻共同债务;二是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即使夫妻双方没 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只要分享了利益,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在债权人与夫妻二人之间的诉讼中采用推定标准,即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只要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即使以夫妻一方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也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存在法定例外情形。
文章转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相关法律问题
-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怎么认定呢? 14个回答
0
- 怎么认定夫妻共同债务? 5个回答
0
- 你好!我想问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怎么分配?怎么还? 4个回答
0
- 你好!我想问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应该怎么还? 4个回答
0
- 今天实行的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标准,是否适用于旧案 8个回答
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如何起诉
- 新公司法施行后控股股东不享有决定权的23个事项
- 最高法示范案例:股东以个人账户收取营收款项不入公司公账,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
- 除法律规定的近亲属外,其他人员请求死亡赔偿金、精神赔偿金等损失的,不予支持!
- 网络司法拍卖有哪些信息需要重点关注?
- 合同加盖公章系伪造或变造,当事人是否承担合同责任?
- 建设工程停工损失以及工期违约如何主张?
- 未通知债权人,减少注册资本规避债务合法吗?
- 名为买卖,实为赠与法律效力
-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追索工程款,是否适用专属管辖?
- 公司发起人认缴出资未到位,相互之间承担连带责任吗
- 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
- 酒驾醉驾有新规,12月28日起施行!
- 抵押权物上代位性之分析
- 浅析契约自由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