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律师随笔 >> 查看资料

重庆大学生因创业陷入套路贷:借3000元最终欠下10万元

发布日期:2018-07-16    作者:郑兰运律师
重庆大学生因创业陷入套路贷:借3000元最终欠下10万元

  继“校园贷”“裸条借贷”后,“套路贷”又盯上大学生。原本创业借款3000元,最后竟背上了10万余元债务,重庆大三学生小张(化名)掉进了“套路贷”的陷阱。近日,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依法批捕该市首例校园“套路贷”案件15名犯罪嫌疑人。
  去年12月,小张想创业,无奈手头资金紧张。一天接到了推销办理贷款的电话,对方称“不需要征信,手续简单,秒批到账”。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小张借款3000元,约定一个月内还清。签完合同,对方以“周息30%和手续费100元”的理由扣除1000元,小张实际拿到2000元。4天后,对方要求小张还清3000元借款,要挟称“不按时还款,就骚扰你的同学朋友”,并提出若资金不足可以从其他贷款公司借款填平债务。于是,小张陆续找了13家借贷公司,“借新债还旧债”,贷款十多次,最终债务高达10万余元。
  此后,借贷公司的催款方式不断“升级”,发送一些不雅信息,并打电话骚扰小张的亲朋好友,小张只好报警求助。
  接到报警后,公安机关开始侦查,并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据办案检察官介绍,犯罪团伙以金融科技公司的名义对外发放贷款,宣称“不看芝麻分,不看黑白户,秒批秒到账”,通过各种网贷、微贷平台以及校园贴吧、兼职群投放广告。选择在高校发放“套路贷”,正是看中大学生群体“涉世未深、珍惜名誉、有家庭‘兜底’还款、坏账率低”等特点。
  检察官总结了校园“套路贷”的5个特征:一是借贷门槛低,以“不看信用、审批极快、迅速放款”为诱饵,吸引急需用钱的高校学生借款;二是巧借名目扣款,通过骗取借款人签订所谓“正式”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再以利息、手续费等名义收取各类费用,实际放款金额远低于合同借款;三是肆意违约要求还款,借贷公司单方违约,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虚高借款”,对无法偿还的借款人层层转贷,垒高债务;四是刻意制造逾期陷阱,当还款日期临近,借贷公司不主动提醒借款人逾期,甚至以电话故障、系统维护为由导致借款人无法还款,随后以违约的名义收取高额滞纳金、手续费;五是使用软暴力手段催收,例如使用软件群发带有侮辱的信息,达到勒索的目的。
  办案检察官提醒,大学生“超前消费”要慎重,确需借款要到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办理。遭遇“套路贷”,保持沉着冷静,避免直接与对方产生暴力对抗,保存相关证据,及时报警求助。(原题为《大学生网借3000元,借新债还旧债,最终负债10万元 15名“套路贷”犯罪嫌疑人被批捕》)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刘海鹰律师
辽宁大连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孟凡兵律师
江苏南京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陆腾达律师
重庆江北
朱学田律师
山东临沂
年遇春律师
广东深圳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45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