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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法院首次采用微信开庭法官30分钟调解纠纷

发布日期:2018-08-09    作者:110网律师
港口法院首次采用微信开庭法官30分钟调解纠纷
     中国法院网讯 (林芳羽 宁菲)  “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正式开庭,现在核对当事人身份……”87日上午,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件。与以往不同的是,原告席上空空如也,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和被告都在低头“玩”着手机。原来,这是港口法院首次通过微信方式进行远程开庭,据悉,这也是防城港市首例微信开庭案件。

  20178月,原告李某在淘宝网上购买了某养生酒三瓶共计1800元,买回家后,李某在其主要成分说明表中发现该酒在原料中添加了药品“鹿茸”。李某查阅相关法律条款得知,鹿茸属于中药材,不能添加在普通食品中,该养生酒添加鹿茸属于在食品中添加药品,不符合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为此,李某将销售该养生酒的淘宝卖家周某告上法庭,以所售商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侵害其与亲友人身财产安全权为由,要求被告周某按价款10倍支付赔偿金。

  该案受理后随即移送速裁团队审理。法官认为,双方对事实并无异议,只是对赔偿金额存在较大分歧,于是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引导双方设身处地、换位思考。经多次劝说,双方终于同意在赔偿金额上各退一步,原告李某退还所买的三瓶养生酒,被告周某赔付李某5500元钱。

  按照法定程序,双方达成初步调解意向,应当共同来到法院,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签订调解协议。但原告李某向法院提出了自己的为难之处:由于工作关系,现在其已经常年居住在广东珠海工作生活,如为了5500元赔付款来参加诉讼,将会产生误工费及来回路费,折抵下来所剩无几。

  考虑到这一情况,本着司法为民、减少当事人诉累的初衷,法官在征求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后,决定创新庭审模式,利用手机“微信”视频开庭。87日早上9点整,法官、书记员与原被告组建了微信群,先通过发起微信视频聊天,在确认了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后,采用群内文字交流的方式进行远程开庭。整个实体法庭寂静无声,只能听到各方敲打手机键盘的声音。为了保证庭审的真实性和便于保存证据,书记员根据各方在微信群里的辩论进行庭审笔录,根据最终的调解结果现场制作调解协议书发送到微信群内,并详细复述协议的内容。原被告看过协议均在微信文字回应无异议,至此,该案调解成功,整个过程仅花费半个小时。庭后法官仅用十分钟就制作了调解书并当场送达给被告签字,同时为了更好地方便原告,建议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原告送达调解书,再次获得原告的认可和赞扬。据悉,这也是该院首次采用电子邮寄方式送达调解书。

  庭后,原被告双方对港口法院微信开庭的创新之举表示高度赞扬。原告李某表示,微信开庭减轻了其来回奔波的诉累,便利了当事人,真正体现了司法为民的宗旨,着实是一次与时俱进的创新之举。法官表示,今后该院将继续探索“互联网+”的远程开庭模式,努力提升审判质效,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精准的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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