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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在结婚后迅速离婚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吗

发布日期:2018-11-06    作者:单义律师
一、女方在结婚后迅速离婚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吗
根据婚姻法关于彩礼是否返还的问题,有具体的规定,以下三种情况,就可以要求女方退还彩礼:第一种,没有登记结婚的;第二种,虽然登记结婚了,但没有共同生活的;第三种,结婚后,因为支付彩礼导致给付一方生活困难的。本案说的情况是迅速离婚,虽然没有明确到底迅速到什么程度,是几天还是几个月,但从实践上看,结婚两三个月就提出离婚的话,可能理解为很迅速了,而且可想而知,双方在提出离婚前早已发生了很严重的矛盾,共同生活的可能性不会很大,因此,这就基本具备了结婚后没有共同生活的立法本意,是可以要求退还彩礼的。
当然,如果女方将一部分彩礼用于双方的婚礼或者生活开支的,比如一起去旅游消费了,这部分共同开支,就不能要求退还了。
二、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女方在结婚后迅速离婚,如果男方觉得女方的做法不符合相关的规定,要求对方返还彩礼给自己也可以按照法律规定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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