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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买房,但房产证上只有一方名字该怎么办?

发布日期:2018-12-18    作者:110网律师


由于现在离婚率逐年升高,很多人对婚姻关系中涉及的法律问题越来越关注,尤其是涉及财产、房产、子女等问题。婚后买房,但是房产证上只有夫妻一方的名字该怎么办?本文中,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杨志峥律师就婚后买房事宜作出了回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杨志峥律师提示,虽然房产证上只有一人名字,但是如能够证明房屋属于婚后购买,而且使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的,该房产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获得的财产,如果婚前没有夫妻个人财产约定的,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夫妻二人的工资、经营收益等。司法实践中,确认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且夫妻二人都对该房产主张所有权时,若同意竞价的,应当价高者取得房屋所有权,并对对方补差价。离婚诉讼中,涉及房产所有权问题时,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对房产享有所有权或者曾出资共同参与购买房屋、偿还贷款,否则主张不会被法院所支持,因此在不了解诉讼程序或者不知道如何取证时,建议咨询有关专业律师,避免证据不足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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