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律师随笔 >> 查看资料

在婚姻已无可挽回时

发布日期:2018-12-28    作者:刘琬琳律师
导读:协议离婚不成时,诉讼离婚就成了唯一的途径。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选择一位负责的,以婚姻为业务专长的律师是必要的。
  当一个个疲惫的男女向我诉说其婚姻的不幸,我总是耐心听取并不时予以安慰。但如果征求我对是否应当离婚的意见时,我告诉他(她),作为一名律师,我从不劝人离婚,也不劝人不离婚,离婚与否涉及的因素太多,只能自己独立作出判断,就如同鞋子穿在自己脚上只有自己知道合适不合适一样。

  我是一个相对保守的人,不主张轻率离婚,当你有离婚的念头时,建议你先冷静一段时期,首先要想的是问题的症结所在,要做的是如何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减弱影响婚姻的矛盾。如果感到无所适从,可以求助亲朋、组织、律师、婚姻指导师等。经过努力,矛盾仍无法调和,婚姻的继续维系让一方或双方深感疲惫,甚至有逃脱的欲望时,理性的选择离婚则是需要正视面对的。 
     
  协议离婚不成时,诉讼离婚就成了唯一的途径。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选择一位负责的,以婚姻为业务专长的律师是必要的。在解除婚姻关系时,律师可帮助你达到目的,维护你在子女抚养、财产分割方面的利益。 
     
  不管结婚还是离婚,我们追求的都是幸福!
文章摘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李波律师
广西柳州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蒙彦军律师
陕西西安
崔新江律师
河南郑州
朱正洪律师
江苏南京
陈铠楷律师
四川成都
陈利厚律师
北京朝阳区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28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