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
发布日期:2019-03-02 作者:蒋艳超律师
什么是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
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指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最高人民法院《民法通则意见》规定应提前三个月通知)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出卖人没有通知承租人的,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
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必须符合两个条件:
第一,在房屋承租的场合,其他承租人没有这一权利;
第二,承租人开出的条件和其他人开出的条件相同。
相关法律问题
- 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否仅限于房屋租赁? 6个回答0
- 承租人不肯签“放弃优先购买权”,却也表示不购买房产,怎么 1个回答15
- 律师好!咨询关于二手房“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的问 4个回答20
- 作为承租人,房屋优先购买权的效力如何? 1个回答0
- 未征得法律认可居住人同意,承租人是否可以购买承租房屋 17个回答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