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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道路上撞死狗是否构成交通事故及交通肇事逃逸如何认定

发布日期:2019-04-23    作者:崔新江律师
司机在无过错情况撞死一条狗司机不会涉嫌交通肇事罪,不会产生交通肇事罪逃逸的后果
《物权法》第四条规定“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如果是狗主人可以取得合法证据证明对狗享受所有权,他当然可以向司机主张要求赔偿损失。
《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请注意,这里强调的“人身权益”,而狗是物品,虽然它有生命,但不是人的生命,更不是人身权益,因为狗要求精神赔偿,肯定与法无据。
狗是不允许在道路上出现的,因为它的主人牵引或放纵它出现引起了可能与车辆相撞的危险,这一车辆为了避免这一危险发生在而进行了紧急情况下的规避,这时有可能造成了这一车辆与其他车辆的相撞,这一行为在法律上称为“紧急避险”。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这时,狗的主人有可能对因他的狗在道路上出现引起了其他车辆之间相撞的后果要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交通事故的构成有以下几个要素:
“必须是车辆在道路上发生的;而且是在运动中有事态发生, 造成事态的原因是人为并伴有损害后果。当事人心理状态是过失或有其他意外因素。”其中“在必须有损害后果这一条中。损害后果仅指直接的损害后果,且是物质损失,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开车撞死的是一条宠物犬,属于直接造成财产损失,构成交通事故,在交通事故发生后擅自逃离现场,也就同时构成了交通肇事逃逸。
这些行为,也会被定性为肇事逃逸:
1、把伤者送到医院就走
    将被害人送至医院,但未报案或者无故离开医院,或者向被害人、被害人亲属、医务人员谎报虚假的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应当认定为肇事逃逸。
    2、强行离开现场
交通事故发生后,对相关事宜未能协商达成一致,或虽经协商但给付的赔偿费用明显不足,行为人未留下本人有效信息,而强行离开现场的应当认定为逃逸。“打个比方,你把对方撞伤了,说好赔偿2000块,但现场只给了500块钱,你就强行离开,也没有留下自己的有效信息或者有效联系方式的,也属于交通肇事逃逸。”
    3、疑似酒驾肇事后离开
    部分有酒驾嫌疑的驾驶人,在发生事故后先行报警,在警方到达前离开现场,拒不接受警方的现场调查取证,而是事后再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这样算不算肇事逃逸?
    按照相关的意见规定,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警方调查取证的,应当认定为肇事逃逸。对当事人故意逃避酒精含量检测,但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饮酒的,可以认定当事人酒后驾驶机动车辆。
    肇事逃逸 要承担怎样的后果?
    一是事故责任。因肇事逃逸导致交通事故无法认定的,逃逸者负全责。
    二是刑事责任。发生交通事故,致1人以上重伤,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有肇事逃逸情形的,将构成交通肇事罪。
    三是行政责任。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将被处以1000-2000元罚款,记12分,还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
    四是经济损失。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保险公司将根据保险合同,拒绝进行商业险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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