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原房主要加价50%才过户,我申请保全之前,对方是不是可以转移财产?
发布日期:2019-05-17 作者:谢保平律师
(网络配图)
【法律咨询】我购买一套拆迁安置房,现在房屋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了,对方却要求提出加价50%才给办理过户手续。
我想向法院起诉并申请保全房屋。请问在保全房屋之前,对方可以通过向他人借钱的方式,把房屋抵押给他人,进而转移财产吗?
(网络配图)
【南京拆迁安置房纠纷律师谢保平解答】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四条(五)之规定,“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不得抵押,也就是说如果你在他抵押前就申请保全了的话,他之后再想通过这种方式转移财产就行不通了。
这也是为什么南京拆迁安置房纠纷律师谢保平律师在代理此类案件时,总是不厌其烦地建议当事人及时做好保全工作的原因。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 广州对方可能转移财产,起诉前可以提起财产保全吗?
- 起诉之前就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 南京律师谢保平法律咨询:购买拆迁安置房后,房主说要加价10万元才过户,怎么办?
- 购买拆迁安置房后卖方要加价20万才肯过户,已给10万元,剩余10万可以不付吗?
- 拆迁安置房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 房屋既已申请了财产保全,便不得进行买卖、过户、设定抵押
- 申请保全方是否享有被执行财产优先单独受偿的权利及生效判决书是否可以作为证据
- 买拆迁安置房7年了,可因为房价上涨对方一直不给过户,咋办?
- 起诉时不知对方名下多少银行卡?最高院:申请保全时可同时请求查询财产!
- 起诉时不知对方名下多少银行卡?最高院:申请保全时可同时请求查询财产! (二)
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