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彩礼纠纷存在什么问题
发布日期:2019-05-29 作者:赵双剑律师
彩礼的无奈性是指彩礼的给付往往迫于当地行情及社会压力而我国婚姻法虽然没有规定彩礼,但彩礼是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
关于彩礼发生纠纷应当如何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2)、(3)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不得不给。完全自愿给付且无任何附加条件的属于一般赠与行为。
2、解决彩礼纠纷时应遵循的原则。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一些特殊情形除外)。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 浅析婚约彩礼纠纷审判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 《新婚姻法》如何处理结婚彩礼纠纷中若干问题
- 新婚姻法司法案例裁判观点4(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婚姻法研读笔记) 李某某诉王某某婚约财产返还案 【问题】 处理彩礼返还纠纷应坚持什么原则? 【裁判要点】
- 新婚姻法司法案例裁判观点7殷某诉赵某彩礼返还纠纷案 【问题】 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 【退回结婚彩礼的法律问题 】-广州婚姻纠纷律师朱俊凯深度剖析
- 《新婚姻法》如何处理结婚彩礼纠纷中若干问题
- 处理有关彩礼纠纷时应注意什么问题?
- 河南省法院关于彩礼钱纠纷问题是如何进行裁判的
- 股票期权平台存在什么问题?股票期权怎么分辨正规性?
- 股票期权平台存在什么问题?股票期权怎么分辨正规性?
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