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暴力”催债形成恶势力团伙 四被告人受审
发布日期:2019-06-10 文章来源:互联网
湘东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6年8月份,被告人陈某某受刘某某(另案处理)雇佣后纠集被告人吴某某、凌某某、赖某等人向被害人向某某讨债,分别采取在向某某公司轮流敲打不锈钢盆进行哄闹,在被害人家门口轮流大声辱骂、泼漆、泼粪,在被害人儿子家门口摆放花圈和鞭炮、泼漆、泼粪以及跟随看守、拦截、恐吓被害人并强拿硬要被害人财物等方式。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陈某某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以软暴力手段,两年内在一定区域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扰乱社会生活秩序,应当认定为恶势力,并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庭审过程中,公诉人针对该案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对证据进行了质证,庭审充分围绕案件的犯罪事实及量刑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控辩双方对案件的争议焦点进行了充分的辩论,被告人进行了最后陈述。
鉴于该案重大复杂,将择日宣判。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潍坊市中院成功辩护之贩毒罪
- 以“返利”为名冒充记者行骗 被告人获刑五年有余并处罚金
- 潍坊市奎文区法院贷款诈骗罪典型案例
- 高密市法院办理的盗窃石油案件
- 潍坊寿光关于“救助义务”纠纷的刑事辩护案例
- 湖北老河口法院集中宣判电信网络犯罪案件
- 私自侵吞账外资金400万元 一公司财务人员获刑
- 为修复公司信用伪造自动履行证明书
- 假“茅”当真“茅”,难道是酒在壮胆?
- 上海普通盗窃罪立案起点,是1千,还是2千?
- 魏xx合同诈骗罪、合同诈骗罪刑事一审刑事判决书
- 王XX、徐XX、闫XX等诈骗罪二审刑事裁定书
-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标罪犯罪应该如何辩护及如何利用知识产权刑事合规不起诉
-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高利转贷案,以高利转贷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
- 点燃杂树引发森林火灾 男子获刑三年六个月并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