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潜入地铁工棚盗窃财物 获刑九个月并罚金
发布日期:2019-06-12 文章来源:互联网
2019年3月10日,被告人李某潜入南昌市西湖区某地铁施工工地内工棚房间,盗得刘某笔记本电脑一台、王某苹果手机一部和两包香烟。而后将盗窃的笔记本电脑销赃得款人民币500元。案发后,赃物已追回并发还受害人。经认定,被盗笔记本电脑市场价格为2933元。2019年3月10日晚,李某被抓获。
另查明:被告人李某于2006年因犯破坏电力设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2012年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2018年11月22日刑满释放。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犯盗窃罪罪名成立。鉴于其具有一般累犯、坦白、自愿认罪认罚情节,据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为修复公司信用伪造自动履行证明书
- 假“茅”当真“茅”,难道是酒在壮胆?
- 上海普通盗窃罪立案起点,是1千,还是2千?
- 魏xx合同诈骗罪、合同诈骗罪刑事一审刑事判决书
- 王XX、徐XX、闫XX等诈骗罪二审刑事裁定书
-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标罪犯罪应该如何辩护及如何利用知识产权刑事合规不起诉
-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高利转贷案,以高利转贷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
- 点燃杂树引发森林火灾 男子获刑三年六个月并赔偿
- “千年鸟道”遭遇“鸟盗”
- 无视人身安全保护令持续施暴
- 把自身的过敏体质开发成“生财之道”
- 巨额行贿犯罪典型案例
- 【亲办成功案例】一审十年,二审改判认定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 启动重新鉴定对一个刑事案件的重要性
- 小婷申请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