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律师随笔 >> 查看资料

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策略

发布日期:2019-06-23    作者:余谭生律师

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策略


【摘要】商业秘密已成为企业重要的知识产权之一,企业对商业秘密的保护,主要还是要依赖于企业自身的保护意识和保密措施。企业为了有效的保护自身的商业秘密,就需要采取将积极防御措施和司法救济并用的方式。

关键词:商业秘密;保护策略;商业秘密保护

一、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现状及问题

1.国内保密环境日趋复杂

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 对外开放使企业的经济活动逐渐与国际接轨。国内企业和团体参与国际经济技术交流日益增多,国际公司、大集团在我国的投资力度日益加大, 涉密人员的无序流动等等因素, 使保密环境日趋复杂, 泄密渠道明显增多。一方面,我国企业 保密技术还比较落后, 高科技和信息网络化的迅猛发展及电子政务的建设与应用,使保密防范难度加大,给做好保密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另一方面,我国企业融入世界大家庭时间不长,企业商业秘密的保护意识不强, 缺乏经济科技情报斗争的经验,而目前经济科技领域已成为情报斗争的重要战场。经济科技情报地位空前提高,涉及内容越来越广, 具有实用价值的经济科技情报,可以给国家或企业带来直接的经济利益,日益受到重视。

2.商业秘密涉及领域越来越宽

一是科技秘密。科技秘密的含金量最高, 企业窃取到某项科技秘密,就可以用极低的成本和代价,获得最先进、最具经济价值的实用技术,直接实现其经济效益,推动企业的发展。

二是经营秘密。经营秘密涉及整个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如竞争对手的生产管理、产品营销,发展规划实施战略等有经济价值的经济情报。只有充分了解了对手, 才能决定采取什么样的相应对策, 以便在与对手的较量中立于不败之地。

三是对外经济贸易秘密。概括地说,包括对外经济贸易关系、发展途径和策略; 具体来讲, 甚至包括某项经贸谈判的意图、底牌及谈判人的风格、喜好等, 掌握了这些情报资料, 可取得谈判的主导地位和主动权; 取得有利于本企业经贸的谈判结果, 可采取先于 他人的措施, 获取最大的经济利益。

3.商业秘密越来越容易受到侵害

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 企业已经认识到保护企业商业秘密的重要性, 逐步建立了相应的保护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从总体上看,有的企业特别是有的国有企业保护商业秘密的意识比较淡薄, 保护措施滞后, 致使侵害商业秘密 权益的案件不断增加, 商业秘密泄密 的现象屡屡发生。

目前, 侵害商业秘密的行为可概括为四种类型: 一是以盗窃、利诱、欺诈、胁迫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他人商业秘密;二是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第一类人所述的不正当手段获取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三是(本企业职工或交易相对人违反企业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 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四是明 知或应知商业秘密是他人非法获取、披露或者使用的,而仍然予以获取、使用或者披露。

一般而言, 导致商业秘密泄密的途径主要为:利用考察和参观机会收集商业秘密; 窃取出差人员的商业秘密资料; 收买内部涉密人员获取商业秘密; 以签订承包项目合同为诱饵搜取商业秘密;利用经营咨询公司搜集商业秘密;利用通信网络和高科技手段截取、窃听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泄密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首先是在学术交流、经验介绍、接待参观等活动中披露商业秘密。有的企业在对外学术交流、经验介绍、接待参观中, 不大注意商业秘密的自我保护, 往往是竹筒子倒豆子, 全盘托出, 主动披露。其次是涉密人员流动导致 商业秘密也随之流失。我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后, 员工职业再也不是从一而终, 流动性很大。

一是对调出人员所 掌握的商业秘密没有采取必要的保护 措施, 导致商业秘密流失甚至受到侵害。

二是收买内部涉密人员获取商业秘密。市场竞争中,有的企业不惜重金吸引一些企业的技术和经营管理人员, 这些人员身价如此之高,往往并非自身价值,而恰恰是手中所握有的秘密有利可图。

三是涉及商业秘密的退休人员, 对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也没有采取一定的保护措施, 任其泄密。

第三, 在业务往来中不分辨对方意图,有问必答,有求必应,有意无意中泄露商业秘密。

第四, 有意“出卖”商业秘密。

这方面常表现有两种情况:

一是非利益型的故意吐漏;

二是有目的性地逐利,出卖情报。

第五,掌握商业秘密的人员以其为资本,进行第二职业或隐名合伙、兼职顾问、提供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第六, 联营、投资、改制等经营活动中,不对涉及自身商业秘密这一无形资产进行价值评估, 以至无偿流失。

第七,利用通信、计算 机、办公自动化设备和高科技手段获 取、窃听商业秘密。

第八, 调职人员利用获得的企业商业秘密,钻政策的空子,取得较原企业高得多的报酬,具有很大的诱惑性,严重影响原企业职工队伍的稳定。

不注意保护商业秘密,会使企业生产经营受到严重影响。因此, 必须充分认识商业秘密保护的重要性,提高商业秘密的保护意识,把保护商业秘密作为保护知识产权、无形资产和参与市场竞争的一种重要手段, 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管理。

二、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的对策

保护商业秘密,企业必须建立科学的管理机制,加强对商业秘密全方位的管理, 运用行政的、经济的、技术的和法律的手段,从思想上、组织上、工作上以及制度上全方位地采取保护措施。

1.实施监督性保护

一是要把商业秘密保护工作作为 加强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 建立起完善的商业秘密保护制度,落实商业秘密保护措施。二是要加强调查研究, 及时发现和分析商业秘密保护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总结并推广保护商业秘密的先进做法和成功经验, 努力探索保护商业秘密的有效途径。三是要根据行业、产品等不同情况,研究制定具体的分行业、分产品的商业秘密保护办法, 使商业秘密保护工作走向规范化。四是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 执行公务时,自觉注意保护自身的商业秘密。对于本企业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之便侵害单位商业秘密的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

2.加强宣传,进行制度性保护

主要是加强保密宣传教育,提高企业职工保密意识,使他们真正认识到保护商业秘密的重要性,自觉履行职责和义务。要以书面形式告知职工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并确认职工知悉保护商业秘密的事实。

3.实行确密性保护

确定商业秘密是保守商业秘密安全的基础工作,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对自身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根据三原则(“有时性、准确性、显见性” )及时、准确地予以认定,使这些重要信息一经产生,即纳入保护的范围。根据知识产权保护形式,对相关信息权衡利弊后作出合理选择。如对影响企业经济效益、关系企业生存与发展的相关信息事项(不符合国家条件申报专利), 就应确认为商业秘密予以保护, 当然还应看是否符合构成商业秘密条件的相关要件。

4.采取必要的技术性保护

即在技术合作或经济贸易中, 对商业秘密进行一定的技术性处理予以保护。例如, 在带有技术秘密的产品中,附上防拆装置或防拆保护措施,使其产品一旦被他人擅自拆散就会失去原有功能或无法重新组合,而且核心的部分也会随之自动消失; 在带有经济 信息秘密的数据中,将绝对数或绝对值变为相对数或相对值, 使他人难以得到真实的信息, 甚至作出错误的判断, 从而有效保护自身的商业秘密;计算机存储技术中应用身份鉴别、访问控制、信息传输加密、信息存储加密、防入侵检测、防病毒、审计跟踪、安全保密性能检测等技术保护。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陆腾达律师
重庆江北
徐荣康律师
上海长宁区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陈宇律师
福建福州
李开宏律师
广东深圳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430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