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民商类案例 >> 其它民商案例 >> 查看资料

清洁工扫地摔伤 单位被判赔偿10万元

发布日期:2019-09-26    文章来源:互联网
近日,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判决某医院赔偿打扫卫生的女工10万元。

  2019年4月14日,61岁的李某在为南昌某民营医院做清洁工作时摔伤。后到南昌市某中医院治疗,花了医疗费7万元。经司法鉴定,认定李某损伤评定为十级伤残。李某认为自己一直在南昌某民营医院打扫卫生,当天因工作摔伤致残,医院不闻不问,也不承担应尽的赔偿责任,只有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医院赔偿各类损失15万元。

  南昌某民营医院辩称:原告从事清洁工作,摔跤位置有警示标识,原告没有尽到谨慎义务摔跤,应承担主要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虽已达退休年龄,但与南昌某民营医院构成事实上的劳务关系。原告在从事雇佣活动中人身受到伤害,被告作为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原告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该对工作中的安全事项有所判断,对自身安全未能尽到必要的注意义务,故对其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可以减轻被告的责任。综合案件实际情况,法院酌情确定由南昌某民营医院对李某的人身损害承担80%的赔偿责任。遂作出如上判决。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惠友波律师
安徽合肥
赵明律师
山东济南
罗钟亮律师
浙江金华
吴健弘律师
浙江杭州
齐志龙律师
天津和平区
王林律师
河北保定
刘平律师
重庆渝中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最新文章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1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