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论文 >> 其他论文 >> 查看资料

房产税的转让

发布日期:2019-11-11    作者:李丹律师
房产税的转让
  一、契税:(受让人缴纳)新建商品住房买卖:按房价的3%(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为1.5%)非居住新建商品房买卖:按房价的3%存量住房买卖:按房价的3%(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为1.5%)非居住存量房屋买卖:按房价的3%交换:房屋交换差价支付方按差额的3%赠与:按房地产评估价格的3%预购商品房及其转让:按房价的3%(其中个人预购普通住房按房价的1.5%)预征
  二、印花税:1.合同印花税:新建商品住房买卖、新建非居住商品房买卖:受让人按房价的0.03%;存量住房买卖、非居住存量房屋买卖:买卖双方各按房价的0.05%2.权利、许可证照印花税:房屋产权证每件五元
  三、营业税(5.65%)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余额征收营业税。单位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抵债所得的不动产,以全部收入减去抵债时该项不动产作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四、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住房,以其转让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产转让所得”(20%)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税务机关可对其实行核定征税,即按纳税人住房转让收入的一定比例(上海:1%)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房屋出租、转租的税收:出租、转租:不缴纳契税;租赁双方按合同金额的0.1%缴纳印花税个人出租居住:出租人按房屋租金的5% 缴纳综合税款个人转租居住房屋:转租人按房屋租金的2.5%缴纳综合税款单位出租房屋、个人出租非居住房屋:营业税:按租金的5%(附加0.56%);所得税:个人按收的20%,单位按33%(有优惠按优惠税率);房产税:从事房地产租赁业务的企业租赁办公楼,按房产原值X80%X1.2%;其他按年租金收入12%
本篇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毕丽荣律师
广东广州
马云秀律师
广东深圳
惠友波律师
安徽合肥
刘哲律师
辽宁锦州
周文才律师
四川成都
李波律师
广西柳州
徐荣康律师
上海长宁区
陈军律师
安徽合肥
高洪祥律师
黑龙江黑河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21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