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刑事类案例 >> 刑事辩护案例 >> 查看资料

代办港澳通行证偷越边境-检察院不起诉

发布日期:2020-02-20    作者:周智文律师

代办港澳通行证偷越边境-检察院不起诉
【案例要旨】
        检察院认为,袁某在明知自已不符合办理商务签证条件的情况下,仍高价委托“黄先生”办理商务签证,后黄先生给袁某办理了港澳商务签证,袁某共8次持该证件去澳门娱乐。2019年6月10日,袁某被刑事拘留。周智文律师接受袁某的辩护委托,认为袁某没有犯罪动机,其并不明知黄先生使用何种方法,让其获得通行证,袁某只是贪图便利才找住宿酒店的黄先生为其办商务通行证,袁某对办理通行证的流程和手续并不明晰。检察院于2019年7月6日对袁某作出不予批捕决定,公安机关即释放袁某,并为其办理了取保候审。219年10月18日,检察院对袁某作出不起诉决定。袁某涉案行为因检察院不起诉,而不属于犯罪,没有案底。
【基本案情】 
        检察院查明事实:2018年12月,被不起诉人袁某在明知自已不符合办理商务签证条件的情况下,仍以2.6万人民币的价格委托“黄先生”违法办理商务签证,后“黄先生”虚假变更袁某为中山市某有限公司股东,使用虚假的出境事由为其申办往来港澳商务签证,后被不起诉人袁某于2019年3月2日至同年6月10日期间共8次持该证件去澳门娱乐。
【检察院决定】 
        本院认为,袁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可以免子刑事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袁某不起诉。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陈利厚律师
北京朝阳区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刘平律师
重庆渝中
朱学田律师
山东临沂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杨文煌律师
广东东莞
谭海波律师
广东东莞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陈晓云律师
北京西城区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80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