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成调解协议并经法院司法确认后,不履行可以直接执行吗?
发布日期:2020-03-19 作者:张静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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