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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新型专利创造性判断中对现有技术领域的确定与考虑

发布日期:2020-04-12    作者:朱明胜律师

评价实用新型专利创造性时,一般应着重比对该实用新型专利所属技术领域的现有技术;但在现有技术已经给出明确技术歧视的情况下,也可以考虑相近或者相关领域的现有技术,相近技术领域一般指与实用新型专利产品功能以及具体用途相近的领域,相关技术领域一般指实用新型专利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区别,技术特征所应用的功能领域。发明专利与实用新型的专利的创造性标准不同,在技术比对时所考虑的现有技术领域也应当有所不同,这是体现发明专利与实用新型专利创造性标准差别的一个重要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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