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律师随笔 >> 查看资料

受胁迫欺骗所立遗嘱具有法律效力吗

发布日期:2020-04-20    作者:方乐律师

一、受胁迫欺骗所立遗嘱具有法律效力吗
        受胁迫所立遗嘱无效,不具有法律效力。

法条参考: 
        《继承法》第二十二条第2款规定: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从法律条款中不难看出,受胁迫所立遗嘱无效,不具有法律效力所谓无效遗嘱是指订立遗嘱违反法律规定,导致其不能生效的遗嘱。 
        《继承法》第22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从属法律条款中不难看出,受胁迫所立遗嘱无效,不具有法律效力。

二、立遗嘱必须注意几个问题 
        1、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也就是说遗嘱人要年满18周岁且精神状况正常。(如有人认为当事人立遗嘱时神志不清,对遗嘱效力存有异议,可在法院庭审时举证证明。 
        2、遗嘱的形式要符合法律的规定,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嘱的形式包括五种: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只要符合相应的规定,这些遗嘱都是有效的。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效力高于其他形式的遗嘱;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并签名,要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录音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至于口头遗嘱,只有在危急情况下(指生命濒危、无法存续,无法以其他形式立遗嘱的情况下)遗嘱人才能立口头遗嘱,并应当有两名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但在危急情况解除后,若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之前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见证人以法院开庭时当庭的证言为依据。 
        3、遗嘱人在遗嘱中处分的只能是自己的财产(自己的财产想给谁就可以给谁),关于这一点尤其要注意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夫或妻一方在立遗嘱的时候,只能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自己的部分。

文章摘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马云秀律师
广东深圳
高宏图律师
河北保定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马清义律师
宁夏银川
朱学田律师
山东临沂
王林律师
河北保定
周磊律师
江苏无锡
陈宇律师
福建福州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5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