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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婚假产假时间列表

发布日期:2020-05-07    文章来源:互联网

根据《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

  (一)婚假: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二)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

  而根据《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第三条:职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加10天。 第六条:女职工生育,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 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30 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24周岁后生育第1胎)增加产假15 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者增加产假35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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