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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贯彻落实军转安置政策
www.110.com 2010-07-03 15:59

  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发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对转业干部的社会政治地位、安置计划、安置地点、工作分配和就业、待遇、社会保障、管理与监督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是我们做好新时期军转安置工作的基本依据和重要保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关键在于抓好《暂行办法》各项政策规定的贯彻落实。

  贯彻落实军转安置政策,首先要认真学习掌握其基本精神。《暂行办法》改变了以往单一的指令性计划分配的安置模式,提出了计划分配与自主择业相结合的安置方式。同时,进一步明确了转业干部的社会政治地位,规范了转业干部职务安排的规定,放宽了转业干部的安置去向条件,合理确定了转业干部的各项待遇。这些政策规定,贯彻了江泽民主席关于对军队转业干部还是要“包”下来的重要思想,体现了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政策,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军队建设的高度重视和对军队转业干部的关怀与厚爱,符合军转安置办法改革的发展方向。它既是妥善安置转业干部的政策保证,也是我们统一认识、协调关系、解决矛盾的重要依据。只有认真学习掌握其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才能自觉站在国家和军队建设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暂行办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才能准确把握军转安置工作的方针政策,增强贯彻落实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

  贯彻落实军转安置政策,必须坚决维护政策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对中央确定的方针政策,自觉维护、坚决执行,确保政令畅通,是我军的好传统。由于我国幅员辽阔,转业干部分布很不平衡,加之地区间经济发展的差异,各地在贯彻落实《暂行办法》中,可能会遇到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这就要求我们一定要从党和国家的根本利益出发,正确处理局部与全局的关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确保各项安置政策落到实处。同时,各地在制定实施细则时,一定要有利于《暂行办法》的贯彻实施,有利于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有利于转业干部的妥善安置,有利于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要严格按政策规定办事,决不允许以任何理由打折扣、搞变通,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贯彻落实军转安置政策,重点要把师团职转业干部安置好。师团职干部作为军队建设的中坚和骨干,经过领导岗位的磨炼,积累了丰富的领导工作经验,对党忠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理论政策水平、创新意识、纪律观念等综合素质好。同时,师团职干部服役时间长,为部队建设付出的心血多,作出的贡献大,他们转业后安置得怎么样,对部队的稳定和建设影响很大。因此,妥善安置和合理使用师团职转业干部,既是党的事业发展的需要,也是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需要,我们无论是对计划分配的师团职转业干部,还是对自主择业的团职转业干部,都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把他们安排好使用好。同时,对功臣模范,对长期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和从事飞行、舰艇工作的转业干部,也要按照中央有关政策规定,从优进行安置。

  贯彻落实军转安置政策,还要进一步加强军地双方的团结协作。军队干部转业地方,是国家和军队的一项重要制度,做好军转安置工作,是军地双方的共同责任。实践证明,只要军地齐心协力、密切配合,就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落实军转安置政策,主要靠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和组织、人事、军转部门。各部队特别是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的同志,一定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尊重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一如既往地发扬积极主动精神,支持配合地方的同志做好工作。对贯彻落实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主动向地方有关部门反映,多协商、多沟通,共同研究解决办法,并与当地组织、人事、军转等部门密切配合,搞好检查督促,确保《暂行办法》的各项政策规定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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