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律师随笔 >> 查看资料

妻子诉称丈夫家暴 能否请求精神损害抚慰金

发布日期:2020-05-15    作者:丁嫣律师

案例简介:妻子诉称丈夫家暴
        在很多亲友的眼中,张某和许某的婚姻挺美满。他们夫妻二人,结婚后生下一个儿子,在厦门一共有两套房产。但实际上,张某的婚姻很痛苦。婚后许某经常要她交代“恋爱史”,稍不满意就打她骂她;前两年她怀二胎时,他还一直追问“孩子是谁的”,用言语侮辱和刺激她,还不承担家务,导致她身心痛苦而流产。因此,她起诉要求离婚。他们夫妻二人,在厦门一共有两套房产。张某说,丈夫存在过错,应当少分财产。此外,张某还提出了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法院判决被告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10万元。 
        法院判决:受家暴方有权利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虽然双方对是否存在家暴有明显分歧,但从张某提交的证据来看,许某的辱骂、殴打并非偶发,也正是因他的多次家庭暴力行为,导致女方起诉离婚。根据“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许某实施家庭暴力行为存在过错,而且该过错系导致婚姻关系解体的主要原因,所以许某依法应适当少分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法院酌定张某分得夫妻共同财产的60%,许某分得40%。另外,张某还有权利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综合考虑家庭暴力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判决许某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 
        律师说法:妻子诉称丈夫家暴,能否请求精神损害抚慰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之规定,“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家庭暴力属于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准予离婚的情形之一。 
        在本案中,虽然双方对是否存在家暴有明显分歧,但从张某提交的证据来看,许某的辱骂、殴打并非偶发,也正是因他的多次家庭暴力行为,导致女方起诉离婚。许某实施家庭暴力行为存在过错,而且该过错系导致婚姻关系解体的主要原因,所以许某依法应适当少分夫妻共同财产。张某还有权利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综合考虑家庭暴力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来决定许某支付多少精神损害抚慰金。 
        以上就是对“妻子诉称丈夫家暴,能否请求精神损害抚慰金?”相关问题的解答。如遇到婚姻法的相关问题,欢迎咨询婚姻专业律师。
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李波律师
广西柳州
陈晓云律师
北京西城区
陈铠楷律师
四川成都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马云秀律师
广东深圳
郭永康律师
河南郑州
朱学田律师
山东临沂
高宏图律师
河北保定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42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