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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一方不让行使探望权怎么办?

发布日期:2020-06-24    作者:赵双剑律师
最近很多女性朋友问到在离婚后,遇到男方不让看孩子该怎么办呢?如果在判决书、调解书或离婚协议规定了女方对孩子的探视权,但是实际履行中,男方以各种理由拒不让另一方行使探视权的。享有探视权的一方,可通过所在地的居委会进行沟通协商。协商未果的话,可在收集相关证据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之诉。值得注意的是,在探望权利方面,法院强制执行一般只会采取排除妨碍措施,如果对方拒不执行有关探视子女的判决或者裁定,人民法院可对有协助义务的一方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而不会对孩子的人身采取强制措施。这里也是要提醒大家,在离婚时一定要约定好子女的探望权如何行使,最好是有书面协议。文章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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