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民商类案例 >> 交通事故案例 >> 查看资料

小车证件开大车司机倒车花了万余元

发布日期:2020-08-24    文章来源:互联网

3月14日,江西省东乡县人民法院对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肇事司机官某被判赔偿原告彭某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1712.09元。

去年6月11日10时02分,官某持B2驾驶证驾驶中型普通客车在东乡县X镇台湾花园门口路段倒车时,与车后正常行走的行人彭某发生碰撞,造成彭某倒地受伤。后经东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肇事司机官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彭某不负本次事故的责任。肇事车辆中型普通客车已经在某保险公司处投保交强险,但该保险公司主张肇事司机持有B2驾驶证驾驶中型普通客车,属于无证驾驶,其公司依法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造成公民身体伤害的,应由侵权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东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本次交通事故的原因分析和责任认定所依据的事实清楚,法院予以确认,被告官某应对原告彭某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虽然肇事车辆已经在某保险公司处投保交强险,但由于肇事司机官某持B2驾驶证驾驶中型普通客车,属于准驾车型不符,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由肇事司机自担其责。

据主审法官介绍,之所以,判决官某个人承担全部责任,保险公司免责。主要是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即无证、醉酒、盗窃期间、故意驾驶情形下形成的交通事故损害。该条规定,有下列情形的,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来源:中国法院网作者:元春华、胡件平、张媛花)

法宝律师提示:

无证驾驶会受到哪些处罚

一般如果只是无证驾驶而没有造成任何重大的损害只会被处以罚款,罚款金额一般是200到2000元。但是,如果是造成了重大交通事故,根据造成的后果受到的处罚也会不同,如果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就要负刑事责任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相关法律法规: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魏伟律师
北京朝阳区
张亮律师
辽宁大连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金立强律师
河北石家庄
贺月洁律师
新疆乌鲁木齐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刘哲律师
辽宁锦州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89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