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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信息被盗用注册公司怎么办?

发布日期:2020-10-23    作者:王丽侠律师

实际生活中,身份证件丢失的事情并不少见,每个人都有可能遇到。而身份证不同于其他的证件,一旦丢失后被不法人员利用从事违反犯罪活动,极有可能给持证人造成很大的法律风险。笔者就处理过身份信息被盗用注册公司的案件。 
        案例:2018年5月杜某去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未央分局办理事项时,被告知自己被列入了税务局高风险人物。经杜某查询才得知在自己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名下竟然多出一家西安某商贸有限公司,自己系监事及股东。杜某这才想起自己身份证曾丢失,应是被别人冒用身份信息注册了这家公司。经查询该商贸公司工商档案,杜某发现所有注册登记材料均系伪造,股东签名并非本人所签,且该公司设立后更是因虚开增值税发票被西安市国家税务局立案侦查。杜某这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遂委托律师维权。
法律分析:
        1、为什么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注册公司能够通过工商部门审核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二款:“申请办理公司登记,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第二十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可见,首先企业设立登记材料内容的真实性由申请人负责,登记机关仅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等进行形式审查,并不进行实质审查。其次,公司登记设立并不需要发起人股东本人亲自到场办理,可以在备齐相关材料后委托代理人办理。这就给非法获取他人身份证的不法份子,冒用他人签字和身份信息设立公司留下了隐患。 
        2、身份信息被盗用注册公司的法律应对笔者认为,该类纠纷从不同的角度,可以有多种法律救济方式。比如,从民事侵权角度看,可以依据《侵权责任法》之规定向冒名之人提起侵权诉讼;如果盗用身份信息注册公司的过程中涉嫌刑事犯罪,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护自己权益的同时也有助于查明事实、惩治犯罪;另外,从工商机关行政登记的角度看,因登记事项存在错误,可以向工商机关进行投诉、举报,要求更正或者撤销登记,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以上方式各有优缺点。从权益保护的效率角度看,向工商机关投诉要求直接变更、撤销登记是最为省时省力的,但是与司法机关相比,工商行政机关对事实的调查能力不足,客观上也造成很多情况仅通过行政机关难以撤销。同时,因实践中去工商机关办理登记的代理人多只是受蒙骗的代办人员,实际冒名人往往难以查清,也导致起诉冒名者民事侵权诉讼客观上存在一定难度。权衡之下,杜某首先向工商部门提出了投诉。但是,经过交涉,因为杜某丢失身份证之后既未报警也未登报声明,工商部门认为证据不足,不同意撤销登记。杜某只能通过司法机关解决。杜某一方面向公安机关报警,另一方面向西安市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依法查明事实,判令撤销西安市工商局未央分局作出的公司设立登记。 
        3、法院观点本案中,被告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未央分局认为自己已经尽到了形式审查的审慎义务,不应当撤销。通过行政诉讼程序,法院查明杜某及另一股东郝某身份证均曾丢失,公司设立登记材料中所有股东的签字均是伪造,所用的身份证均是杜某和郝某丢失证件。且该公司设立后注册地址一直空置、无人办公,未从事经营范围内相关业务,而是长期从事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违法活动。法院认为,本案中,设立登记材料形式上符合《公司法登记管理条例》规定,被告对申请材料已经尽到了审慎审查义务,申请文件、材料的真实性应由申请人负责。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登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规定“因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导致登记错误的,登记机关可以在诉讼中依法予以更正。……登记机关拒不更正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判决撤销登记行为、确认登记行为违法或者判决登记机关履行更正职责。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等以申请材料不是其本人签字或者盖章为由,请求确认登记行为违法或者撤销登记行为的,人民法院原则上应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处理,但能够证明原告此前已明知该情况却未提出异议,并在此基础上从事过相关管理和经营活动的,人民法院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一般不予支持。”本案中,原、被告及第三人的证据均不能证实原告此前已明知该情况却未提出异议,并在此基础上从事过相关管理和经营活动,可以判决撤销登记行为、确认登记行为违法或者判决登记机关履行更正职责。但本院依职权查明,商贸公司因虚开增值税发票被西安市国家税务局立案查处,尚未结案,撤销该公司设立登记会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害,故不予撤销。综上,法院判决确认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未央分局于2015年11月10日准予西安某商贸有限公司设立登记违法,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未央分局负担。 
        4、律师评析一个案件虽然解决了,但是此类纠纷却层出不穷。至2019年6月2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专门就此种情况颁布了《关于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的指导意见》,规定被冒名者向工商部门反映情况后,提供身份证件丢失报警回执、身份证件遗失公告、银行挂失身份证件记录、由专业机构出具的笔迹鉴定报告等有助于认定冒名登记基本事实的文件材料。工商管理部门综合上述证据确认注册文件虚假事实后,由公司登记机关直接撤销公司登记或责成公司股东内部先自行处理冒名股东的股份问题,然后办理变更登记。 

        该规定的出台客观上保障了被冒名者通过行政机关解决此类纠纷的权利,但前提是要存有身份证件丢失报警回执、身份证件遗失公告、银行挂失身份证件记录、笔迹鉴定报告等证据,对于证据不足的,可能最终还是需要通过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所以,律师在此提醒大家,若不小心丢失了身份证件,应当第一时间报警、发布遗失公告,并挂失相关证件,不给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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