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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被诉告知书的合法性即司法部不予公开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真题及答案是否合法

发布日期:2020-11-12    作者:郭庆梓律师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行政机关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也就是说,对于涉及保密审查的政府信息,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依法确定是否可以公开。同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项规定,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行政机关依据本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本案中,李芝林向司法部申请公开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真题及答案,司法部认可在履行组织实施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行政职责过程中,制作了李芝林申请公开的上述政府信息。但是,为了加强国家司法考试保密工作,司法部作为当时国家司法考试的主管部门会同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即国家保密局于2008年通过制定规范性文件《国家司法考试保密工作规定》,明确了国家司法考试结束后未公布的试题试卷、标准答案属于工作秘密,未经司法部批准不得公开。而根据《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第六条第四项,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相关规定出台前,适用原国家司法考试相关规定。

据此,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真题及答案是否公开的批准决定权在司法部。而《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第六条第三项明确,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不公布试题及参考答案,这是司法部通过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布,对于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不批准公布试题及参考答案。这也符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七条有关保密审查及有权机关依法决定是否公开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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