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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公司不退加盟费怎么办?成功案例分享!

发布日期:2020-12-08    作者:德来颂律所律师

文章摘要:
        当前很多企业实施特许经营模式,要求代理商在加盟时交纳一定的加盟费用。按照国际特许经营协会、世界特许经营联盟标准来说,交纳一定的加盟费无可非议。但问题在于,特许人(企业)提供的品牌必须是强势品牌,能够让受许人(加盟商)加盟后通过专卖店的运营而真正赢利,特许经营的关键是品牌。 
        如果遇到加盟与实际运营不符合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挽回损失。


加盟被骗案例分享: 
        去年10月份,曾先生在网上看到某某品牌的休闲食品的招商信息,就与他们公司招商部李某联系上。他对曾先生说:该食品供货价格很低,零售价的5折拿货,售后有保障,食品可以调换货,物流费由公司承担,店铺开业时,公司会派市场人员驻店指导等。 

        11月2日,曾先生来到他们某企业考察。运营部戴某接待了曾先生,他说公司总部在广州,这是他们的分部,自有大型生产车间。在他的承诺下,曾先生分别向公司的银行账号上汇款41800元、17000元,共计汇款58800元。交完钱戴某才把该食品加盟合同拿出来,曾先生还没看两行,他就催促曾先生签字,也怪曾先生大意,没仔细翻看条文。11月2日正式签订休闲食品合同书。 
        11月7号,某物流给曾先生发来20000元的休闲食品。曾先生在付了相关运费后看到随货单上的价格高得吓人,部分产品比起市场上同类产品还高。这样的货物根本没有市场,曾先生当即给公司打电话要求调换一部分,他们一口拒绝,说一切按合同办事。此时曾先生才知情况不妙。店铺开业后,因没有经营经验,曾先生要求公司派驻店人员进行指导,他们开始说来,后来就不回复了。 
        11月25日,因需要曾先生要求公司开、食品进货发票,他们开始说没有,后来要让曾先生承担3个税点,否则不开,说他们是全球整合采购,所以货品是不含税的,还说这点在合同上有体现,一切以合同为准。此刻,曾先生才彻底醒悟。现在,产品卖不出去,又不能调换,加上房租,已经无力支付这些开支了。 
        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的第七条规定,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该公司成立于2019年,显然不具备资格。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该品牌以水果为主的零食小吃商品商标注册人为香港某有限公司,而非广州某食品有限公司或其法定代表人和股东范某,也非这个食品有限公司或其法定代表人和股东李某,也没有查到三方的商标使用许可备案信息,且截止2019年11月28日商标正在转让之中。通过商务部核查,广州某食品有限公司该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上述加盟案例大同小异,如果你也有类似遭遇,请保持冷静,收集好相关的证据,在最短时间内委托我们方可追回损失: 
        1、加盟合同及收款凭证; 
        2、保存好聊天记录及转账记录截图; 
        3、抓紧,抓紧,在抓紧时间; 
        最近几年的加盟投资市场鱼龙混杂,稍不留神就会陷入非法加盟平台的圈套。一旦进入非法加盟公司,切记!!!不要乱了方寸,应该冷静思考找出解决问题的最佳方式,千万不要主动跟平台起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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