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民商类案例 >> 查看资料

判决镇政府拆除房屋违法,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无效

发布日期:2021-01-11    作者: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谢先生【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吴国强律师、李定寰律师、孙红丹律师【被告】重庆市永川区某镇人民政府【案情】原告谢先生是重庆市永川区某镇村民,其合法房屋被不明身份人员强制拆除。谢先生因此向永川区公安局申请查处该违法行为,永川区公安局未履行查处职责,谢先生通过向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得知是某镇政府对其房屋进行了强制拆除。与此同时,谢先生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确认其与被告重庆市永川区某镇人民政府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无效。【维权经过】谢先生在京平拆迁律师的指导下向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被告某镇政府强制拆除原告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京平拆迁律师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重庆市土地管理规定》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由区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属于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定职权,被告重庆市永川区某镇人民政府的职责是协同做好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无权组织实施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且其与原告谢先生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已经被确认无效。【胜诉】法院经过审理,支持了京平律师的观点,判决如下:确认被告重庆市永川区某镇人民政府拆除原告谢先生的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



本网站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周磊律师
江苏无锡
徐荣康律师
上海长宁区
吴健弘律师
浙江杭州
孟凡兵律师
江苏南京
蒙彦军律师
陕西西安
年遇春律师
广东深圳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陆腾达律师
重庆江北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611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