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情感挽回”服务,最后却落得人财两空
发布日期:2021-06-07 作者:110网律师
有需求,有市场,有投资,就说明情感咨询服务本身是合理的,拥有正规执照及专业人员的机构确实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或解决情侣、夫妻间的感情问题。
可行业“进入门槛低”、“网络上容易造假”的特点使得这些情感咨询机构良莠不齐,从而滋生了许多骗局。
市面上的情感挽回公司套路:
咨询期30天,给的挽回方案是:断联——自我提升——发朋友圈——二次吸引,另外还会给一堆电子文档和书单,学习怎么提高情商,吸引异性,经营感情,每天要做作业。永远的一套模板,无论是谁去挽回,都是什么二次吸引啊,朋友圈展示啊,写各种各样的种子信啊,给你看什么各种有帮助谁挽回成功的截图啊,发一堆资料和一堆网上闭着眼睛都下的到的视频啊,让你学习,如果你抗拒学习,抗拒发朋友圈,抗拒写种子信,抗拒他们那种没有任何思维的傻喵行为,都会被怼,甚至直接终止挽回服务。等到一个月服务期结束,你的挽回没有任何进展,钱也没有了,像碰到这种挽回机构怎么办呢?交了钱还能退吗?就是趁服务期没结束尽快挽回损失。
如遇情感机构诈骗,收集下方相关证据,有希望追回你的损失:
1:签署的情感挽回服务合同或协议;
2:与分析师,情感导师的聊天记录;
3:向情感机构或老师的转账记录;
为挽回一段感情而大手笔支付几千甚至上万元购买“情感挽回”服务,最后却落得人财两空,继而以未兑现承诺的服务为由要求退款,又反遭“霸王条款”要挟……不少人落入情感服务陷阱而不得已发起维权。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数据合规案例|企业数字转型中数据资产入表的路径选择
- 刘*追加*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股东案
- 赵*追加*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股东案
- 全国首例裁定公司破产后被逆转恢复公司正常经营的经典案例
- 做我情人就收钱,不做情人就还债!两级法院极度纠结
-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 最高法裁判观点:?债务人在签订《还款协议书》时自认已经收到借款,债权人无必要举证
- 粗心大意留隐患 马马虎虎惹官司
- 河南刘女士在云南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二审案件取得胜诉
- 约炮被骗可以追回吗?
- 最高法:公司人格混同的认定及举证责任分配
- 符合本公司贸易特征的合规机制和合规流程
- 云南高院发布一批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典型案例
- 实务风险|公司人事制度不规范的法律风险
- 北海商品混凝土买卖合同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