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主播承诺刷礼物奔现,但是却违背承诺,算诈骗吗?
发布日期:2021-07-31 作者:邱天成律师
主播诱导刷礼物骗局案情介绍:
单身的马先生最近在社交平台上认识了一名女网友,对方年轻靓丽,热情大方,一样也是单身。两人聊得特别投机,马先生很快坠入爱河。在聊天中女网友告诉马先生,自己是一名网络主播,正在和其他主播PK人气,要是一天内收到的打赏和礼物赢过对手5次,她就有休息时间与马先生线下约会。
马先生为争取与佳人约会,下载了女网友所说的直播平台后,开始大方地在其直播间疯狂刷礼物,但奇怪的是,无论刷多少礼物,自己一次也没帮女友赢过PK。此后,女友每天都会以各种理由要求马先生进直播间打赏。
就这样在短短十几天内,马先生给素未谋面的女友陆续打赏了13万余元。直到公安机关调查取证时,马先生这才发现自己的网恋女友其实是一名男性,而他身后是一个以直播诈骗为生的公司。
分析: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在本案中,犯罪嫌疑人虽然没有主动收取被害人的钱财,但是却虚构事实,让被害人信以为真。
市面上还有许多类似的骗局,包括一些正规的直播平台,也会有个别主播利用情感欺诈诱导刷礼物。在遭遇这类骗局后一定要保留聊天记录作为证据才有希望寻求法律援助挽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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