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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L女士成功退回广州某商品房定金2万元

发布日期:2021-12-27    作者:陈旺律师

2021年4月3日,L女士前往广州某楼盘营销中心看房,看房过程中,销售人员以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捷、地铁一站到市中心;教育、生活配套设施齐全,商圈环绕、幼儿园和知名学校坐落楼盘周边,并承诺只要购买该物业就可以上名校;现在认购还可享受“团购费”抵扣房价等利好消息游说L女士购买该物业。L女士产生认购意向,并在销售的安排下先后向指定账户支付了定金20000元和优惠服务费30000元,共计50000元。

回家后,经朋友和家人提醒,L女士发现该楼盘所宣传的交通线路、商圈、学校等都处于规划阶段,是否会落实还不一定。特别是《教育设施不确定告知书》中声明的“本社区不因临近或者其它原因有优先就读权”这一条与销售承诺完全不一样。L女士觉得自己被骗了,找到开发商要求退房并退回已交款项。开发商以L女士已经签订了认购书为由拒绝了L女士。经过多次交涉后,开发商答应将3万元团购优惠金退回给L女士,但坚持不肯退回定金。立即介入处理,经多次交涉,8月11日,开发商答应退款并为L女士办理了退款手续,10月20日,L女士收到全部退款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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