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司法考试 >> 复习指导 >> 查看资料

司考民法讲义:无效婚姻

发布日期:2023-05-11    文章来源:互联网

《婚姻法》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一)无效的原因(★★)

无效婚姻,指已经办理结婚登记,除胁迫婚姻以外的其他欠缺结婚之实质要件的婚姻。其无效事由有四:①重婚的;②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的;③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④未到法定婚龄的(《婚姻法》第10条)。

须注意:《婚姻法》第10条关于无效婚姻的列举是封闭式的。除此以外,均不是无效婚姻。故《婚姻法解释(三)》第2条规定:“当事人以婚姻法第十条规定以外的情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当事人的申请。当事人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撤销结婚登记的,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其他行政诉讼。”(见【例1】)

【例1】郭丽丽欲与男友登记结婚,因自己未达法定婚龄,就持姐姐郭漂漂的身份证(和假手续),以姐姐郭漂漂的名义与自己的男友办理了结婚登记。三年后,郭漂漂去办理自己的结婚登记时,被告知已经于三年前与他人结婚。①若郭漂漂申请宣告与妹妹男友的婚姻无效,法院应判决驳回申请。②若郭漂漂起诉,请求法院判决与妹妹的男友离婚(或撤销婚姻),法院应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并告知其走行政程序。

(二)无效婚姻的补正(★★)

《婚姻法解释(一)》第8条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例如:①重婚的,有配偶一方已与原配偶解除婚姻关系(或者原配偶死亡)的;②患有医学上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已经治愈的;③未到法定婚龄者已达到法定年龄的。故:唯一不能治愈的无效原因仅有当事人有禁止结婚的自然血亲关系。法律 育 网 

【真题研习】甲(男,22周岁)为达到与乙(女,19周岁)结婚的目的,故意隐瞒乙的真实年龄办理了结婚登记。两年后,因双方经常吵架,乙以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向法院起诉,请求宣告婚姻无效。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03年·卷三·4题)

A.以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宣告婚姻无效

B.对乙的请求不予支持

C.宣告婚姻无效,确认为非法同居关系,并予以解除

D.认定为可撤销婚姻,乙可行使撤销权

【答案】B

(三)无效婚姻的宣告(★★)

1.须经申请。申请人包括:(1)婚姻当事人。(2)利害关系人:①重婚的: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②未达法定婚龄的: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③有禁止结婚的近亲属关系的:当事人的近亲属;④患有不应结婚的疾病的: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婚姻法解释(一)》第7条)。

2.须于法定期限内申请。《婚姻法解释(二)》第5条规定:“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死亡后一年内,生存一方或者利害关系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是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最后期限。

3.须经法院宣告。(1)只能向法院提出申请(婚姻登记机关现无此权力),确属无效婚姻的,申请人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2)法院适用特殊程序审理:①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生效力(属于非讼案件,一审终审),不得上诉。②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涉及较多的公共利益)。③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扶养的部分属于诉讼案件,故:(a)应对婚姻效力的认定和其他纠纷的处理分别制作裁判文书;(b)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扶养的审理可以调解;(c)对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扶养的判决不服的,可以上诉。④当事人对无效婚姻起诉离婚的。《婚姻法解释(二)》第3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

(四)婚姻被宣告无效的法律后果(★★)

婚姻被宣告无效的:①婚姻自始无效(指婚姻在被依法宣告无效时,才确定该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护。也就是说,虽为无效婚姻,若未经法院依法宣告婚姻自始无效,不得径行认定婚姻无效。当成有效的处理!)。②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③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婚姻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④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

【真题研习】甲男与乙女通过网聊恋爱,后乙提出分手遭甲威胁,乙无奈遂与甲办理了结婚登记。婚后乙得知,甲婚前就患有医学上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且久治不愈,乙向法院起诉离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09年·卷三·19题)

A.法院应判决撤销该婚姻

B.法院应判决宣告该婚姻无效

C.对该案的审理应当进行调解

D.当事人可以对法院的处理结果依法提起上诉

【答案】B

国家司法考试网编辑整理,转载请注明出处。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夏之威律师
上海杨浦区
王洪运律师
山东青岛
崔新江律师
河南郑州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刘海鹰律师
辽宁大连
李波律师
广西柳州
年遇春律师
广东深圳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536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