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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二手房注意事项介绍

发布日期:2023-06-27    作者:孙宇光律师
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二手房进入房地产交易市场,与商品房相比,二手房通常具有地理位置、交通便利和配套设施齐全的优势。但随着二手房交易量的日益增加,与二手房买卖有关的纠纷也越来越多。下面信之源资深北京房产律师就来为大家介绍一下2022年购买二手房注意事项。
二手房买卖
首先作为购房者,在购买二手房前 ,应首先仔细的审查房屋出卖人的主体信息,应仔细审查的出卖人信息包括以下三种:房屋产权证、身份证、户口本。因为在很多二手房买卖纠纷的案例中,真正的房屋所有人并没有作为《房屋买卖合同》的签约主体与购房者去签订合同。
再者购房者应当注意到,公证书并不能证明房屋权属,只有房屋产权证才能作为房屋权属的证明。所以购房者在购买房屋前应先核实产权证和卖房人的身份证是否一致,而不能以其他信息作为认定卖房人是否系房屋所有人的依据。
我们在审查出卖人的房产证时,还需仔细察看该产权证是否存在共有权人。如卖房人已婚,购房者所欲购买的房屋也是卖房人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这时购房者便一定要要求卖房人配偶在《房屋买卖合同》上签字。若夫妻一方私自把房子出卖,另一方可能会因配偶在出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时没有经过其同意,而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在审查完出卖人的主体信息后,我们还要看一看房子背后隐藏的信息。如在房屋交易市场,存在如下几种类型的房子:如军产房、经济适用房、集资建房,回迁房等。这几种类型的房屋交易与普通房屋的交易存在一定区别。有些是不让自行买卖的,需要购房者注意。
接下来我们还应与出卖人共同去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房屋是否存在抵押和查封的情形。作为购房者,若单独去房交所进行查询,可能会因不是房屋所有权人而无法查询,但是可以要求卖房人与其一同上房交所进行查询。
最后我们还需留意,所欲购买的房屋有没有对外出租。如果该房屋存在被出租的情形,购房者一定要和承租人去谈一谈,因为依据法律规定,承租人具有两项法律权利。第一项是优先购买权,即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承租房屋的权利。第二项便是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通俗来讲,比如承租人承租某房屋十年,虽然购房者购买了该房屋并办理了过户登记,但是承租人的十年租期未到,购房者便无法要求承租人腾房。若购房者所购房屋是为了自己居住,则该情形可能会使得购房者的购房目的无法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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