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刑事类案例 >> 刑事辩护案例 >> 查看资料

济南张洪强律师办理的故意杀人罪案件,争取到轻判一年十个月

发布日期:2026-05-29    作者:张洪强律师
故意杀人罪是处罚较重的暴力犯罪,刑期最高可判死刑,当事人在遇到故意杀人罪案件委托律师时,一定要委托有丰富办案经验的律师。
济南张洪强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在众多案件中,为当事人赢得了公正的裁决,其中,他为一起故意杀人罪案件的被告人争取到一年十个月的极低的刑期。
下面,就讲一起济南张洪强律师成功办理的这一起故意杀人罪案件。
案情简介:
根据检察院指控,被告人与被害人系同村村民,被告人因涉嫌强奸被害人(犯罪中止)被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期间,被告人为了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多次到被害人家里请求谅解,都未如愿,案发当天,被告人酒后携刀到被害人家里,在索要谅解书未果的情况下,遂掏出刀具欲杀害被害人,在双方夺刀过程中,被告人被轻微划伤,后被告人掐住被害人脖子,被害人挣脱而未遂。
张洪强律师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虽然被告人承认自己有故意杀人故意,并且多次表示认罪认罚,但张洪强律师认为,该案存在众多问题以及证据瑕疵,经过张洪强律师的努力,该案被告人最终得到轻判一年十个月,故意杀人罪案件,在未取得被害人谅解的情况下,能轻判一年十个月,足以说明张洪强律师的专业辩护能力。
张洪强律师认为:
一、本案没有充分证据证明被告人具有故意杀人的动机。  
被告人供述中承认有杀人动机,是丧失生活信心的厌世之举,不代表其在案发时真具有剥夺他人生命的主观恶性不能仅凭被告人自己的供述就认定其有故意杀人的动机。
口供作为言辞证据,容易受被告人心理活动、情绪的影响,容易失真。根据被告人在看守所向辩护人陈述,其并没有胆子去杀人,辩护人问,为什么其在供述中说自己要杀人并之后自杀,被告人多次提到这辈子很失败,活着没意思,回到村里也没脸活着了,怎么供述无所谓了等悲观厌世和错误的情绪心理。
正常的人在接受讯问时可能会存在避重就轻企图逃避打击的心理,但被告人流露出的这些悲观厌世的情绪,容易导致其供述的失真,其主观上甚至有畏惧在回到村里生活,宁愿去监狱的心态。这种悲观厌世的心态极容易导致其在供述时存在消极的心理,将原本不具有杀人的动机说成存在故意杀人的动机。
根据刑诉法的规定,对一切案件事实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根据案发时的实际情况,以及被告人本身的家庭状况、不排除其丧失生活信心,把自己的行为往严重了说,没有信心再回村里面对父老乡亲,想让法院往重了判。
二、被告人没有实施可以造成他人死亡的的客观行为。
1、根据被害人院子中的监控录像显示,被告人只是把刀片拿了出来,并没有进一步实施刺杀、攻击等进攻性行为,在被害人和其女儿去抢时,没有伤害他们,另一只手也没有实施任何攻击行为,在男女双方体力悬殊且被告人手续刀具的情况下,如果被告人要想行凶,是不可能不造成伤亡的。
2、 根据图片显示的刀具的形状可知,这种类似匕首一样的水果刀,没有刀把,要想去抢夺这把刀,只能用手握住刀片,刀片有20厘米左右,很锋利,用手去握刀片抢夺,手肯定会被严重的割伤、划伤、刺伤,而证人将刀片抢过来,却仅仅造成手部的轻微伤,辩护人认为,这是明显不可能的,如果可能,那也是因为被告人根本就没有杀人的故意,拿出刀具也只是虚晃,用于吓唬被害人出具谅解书的。在被害人女儿抢夺刀具时,他并没有实施任何的伤害行为,任凭被害人女儿将刀拿去,如果被告人有故意杀人的行为,是不会让一个体力弱小的女子在仅轻微划伤的情况下将刀夺去。
3、被害人院子中的监控录像可以证实,确实是被告人主动放开了掐着被害人脖子的手,并且通过监控录像可以看到,在整个过程中,被害人和他女儿都是平常速度的走路,并没有惊慌失措的夺命而逃的紧张急促,被告人也是平常走路的缓慢速度,在整个过程中没有任何追赶的行为。
三、指控被告人构成故意杀人罪存在证据上的严重缺失。
1、关于被告人作案工具的问题。
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针对作案工具来源出具的情况说明显示,案卷中的刀片是民警到达下场后证人交给民警,侦查机关并未针对该刀片的提取做相关的提取笔录,也未对该刀片做指纹提取与鉴定,存在程序上严重缺失,现有证据无法证实案卷中照片显示的刀片就是被告人的作案工具。
2、侦查机关未对案发现场进行检查勘验,也未组织被告人对案发现场进行指认,致使本案存在证据上的严重缺失。
四、被害人一方具有过错。
根据被告人和被害人一方的言辞可以证实,被告人因前面涉嫌强奸的行为,诚心找被害人谅解,被害人一方却对被告人多次进行辱骂,这些行为激化了矛盾,并一步步加深了对被告人精神的刺激和伤害。
济南张洪强律师,现在是北京市京师(济南)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律师,刑事辩护部主任,他自2013年开始执业,已经是资深律师,根据新京报的报道,他在2024年12月当选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华东区刑事委员会的副主任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王林律师
河北保定
高宏图律师
河北保定
刘同发律师
河北保定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吴亮律师
浙江杭州
李保忠律师
辽宁沈阳
张艳强律师
河北石家庄
毕丽荣律师
广东广州
张俊杰律师
辽宁沈阳
最新文章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00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