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原来的单位上班是交社保,签合同的。后来,一个朋友说他那缺人,非要我去帮忙上班。我就去了,他在酒店里承包做现榨饮料,我就是负责榨现榨饮料。当时,他说每个月多给我三百块,让我自己交,等他弄到什么许可证以后,他就可以给我交了。因为我的户口是外地户口,要交的话要转回老家交,而且转回去只能交三险,而我以前交的是五险。所以怕麻烦我就没转回去,等了两个月他还没弄到那个什么许可证,我就提出了辞职,他一直挽留我。因为是朋友,我也就答应了。直到我摔伤了,他就开始推拖责任。我是2011年4月19日上班的,直到我2011年12月21日早上上班时下楼梯摔伤,上了八个月的班,他没给我交社保,也没签同。我摔成了左内外踝骨折,,做了内固定手术,里面放了钢板和螺丝还有第二次手术。但是他却说跟他一点关系都没有,我该怎么维权。我的工资是每个月10号左右,现金发的,也没有什么考勤方式,休息是每个星期休一天。没有法定假日的休息,就是偶尔法定假日会多给100块算是加班工资。还有,冬天的工作服是我从以前的单位拿出来的,因为他们是两个合伙人承包的,一个男的一个女的,那女人经常也会来这个店,所以我拿了两件冬天的工作服,夏天的工作服,是那个女的,问在的那个酒店借的两件工作服。从我2011年12月21日,摔伤到现在就没去上班,也没什么离职手续。
----------------------------------------问题补充:--------------------------------------------------
她们是私人承包的,就是两个人在酒店里承包做现榨饮料,这个是私人的,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吗?我会得到哪些赔偿呢?
发布者:美的女人 2012-07-02 状态:已过期 回复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