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1443222244 2015-09-26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
相关问题推荐:
我于2010年10月到昆明一家有限公司在楚雄设立的分公司工作,和单位2011年1月签定劳动合同至2
我于2010年10月到昆明一家有限公司在楚雄设立的分公司工作,和单位2011年1月签定劳动合同至2
我于2010年10月到昆明一家有限公司在楚雄设立的分公司工作,和单位2011年1月签定劳动合同至2013年10月,岗位是结算兼任前台,5险金从2011年1月开始由单位购买,于2013年续签合同至2016年10月1日,但是公司于2014年1月在无任何领导于我协议的情况下将我转岗为业务员,又于2014年7月将我转岗为前台,2015年1月又再次将我转岗为业务,并且一个人负责楚雄全区业务工作,公司不考虑做为女性在做业务工作时一个人出差有危险,在几次转岗过程中都无人与我协谈及签署协议,存有恶意变相裁员的行为,并且公司于2015年5月将办公地点搬到我家中,在此期间不支付任何房租费用,水电费和物业管理费,因为我不太懂劳动法,不知道公司属于变相裁员,于2015年9月9日以能力有限,不能胜任工作为理由提出辞职,但公司一直不给于任何回复,我于2015年9月21日到社保局咨询后得知于20号以后递交5险变更登记表的还需由公司再交一个月的保险,所以再次打电话让公司尽快办理移交工作,公司于9月24日来移交工作时说不再承担这笔保险费,在移交时我扣押啦公司的备用金及费用2107元钱,也写了说明只要公司支付清我应得福利,承担公司应该承担的费用就退回给公司,但是2015年9月25日公司又通知我去昆明办理交接手续,不承担所产生的车费和其他费用,如果不去就不给办离职手续,属于存心刁难,以上这些我可以申请仲裁赔偿吗?可以维护的合法权益是那些?
相关问题
劳动合同签定的主体用人单位为总公司,派驻工作点为分公司撤消了,本人属在职员工吗?
发布者:jvc 2009-02-24 状态:已过期 回复 (2)
您好,我在大石桥一家单位上班因为那样签定劳动合同,现在因为工作原因我们几个辞职了老板口了我们几个人一
我们在大石桥一家单位上班因为没有签定劳动合同,现在因为工资不满辞职了,但是老板口了我一个月工资,我可以要回来吗?要怎么样的法律程序/?
发布者:shidadong000 2009-07-09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
在单位工作两年一年后才每月给补二百元保险费,没有签定劳动合同,现在被迫辞职,可以告单位吗?
在单位工作两年一年后才每月给补二百元保险费,没有签定劳动合同,现在被迫辞职,可以告单位吗?
发布者:fangliang002 2010-01-07 状态:已过期 回复 (3)
我从09年3月在一家公司做推广工作至今,未签劳动合同,未缴纳保险,现在公司说我自动离职,我能得到赔偿
他在成都没有注册,而公司总部在北京,我改怎么索赔啊!
发布者:yinshuai0816 2010-07-10 状态:已解决 回复 (3)
上一家单位工作三年没签劳动合同,离职时工作已交接但没有清单,也没辞职报告。公司告我未交接工作
上一家单位工作三年没签劳动合同,口头离职时工作已交接但没有清单,也没辞职报告。公司要告我未交接工作承担公司损失怎么办?现已离职并在新单位工作三月。需要补写离职申请吗?
发布者:fujinggui 2010-07-24 状态:已过期 回复 (3)
我在一家外企工厂个人以餐饮公司名义承包的食堂,工作了三年以上并没签劳动合同的,我因自己有事提出辞职,
我在一家外企工厂个人以餐饮公司名义承包的食堂,工作了三年以上并没签劳动合同的,我因自己有事提出辞职,没几天,昨晚因和食堂的一老员工因工作问题,发生口角,并当晚持退我,我还有工资没拎,这种情况是有赔偿吗?
发布者:kxh4045 2010-09-14 状态:已过期 回复 (4)
我在原来的公司工作16年可以向公司提出签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吗
我于1995年至今都在公司上班签了好几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其中:2006年5月1日至2008年4月30日签了合同盖章是总公司的,此合同未满公司于2007年9月又叫我签了一份时间为2007年10月1晶至2010年9月30日的合同,这是否是有效合同?在2010年8月25日公司又提出与我续签2007年10月1日至2010年9月30日的合同,因为当时认为这是无效合同,没有在意,在公司发下来的续签合同通知单上写了合同期满不续签,若时过几日我向公司提出签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公司会同意吗,他会不会认为我是不...
发布者:细纱 2010-09-15 状态:已过期 回复 (3)
我于2010年10月到昆明一家公司在楚雄设立的楚雄分公司工作 ,和单位2011年1月签定劳动合同至
我于2010年10月到昆明一家公司在楚雄设立的楚雄分公司工作 ,和单位2011年1月签定劳动合同至2013年10月,岗位是结算兼任前台,5险金从2011年1月开始由单位购买,于2013年续签合同至2016年10月1日,但是公司于2014年1月在无任何领导于我协议的情况下将我转岗为业务员,又于2014年7月将我转岗为前台,2015年1月又再次将我转岗为业务,并且一个人负责楚雄全区业务工作,公司不考虑做为女性在做业务工作时一个人出差有危险,在几次转岗过程中都无人与我协谈及签署协议,存有恶意变相裁...
发布者:1443222244 2015-09-26 状态:已关闭 回复 (0)
我于2010年10月到昆明一家有限公司在楚雄设立的分公司工作 ,和公司2011年1月签定劳动合同至
我于2010年10月到昆明一家有限公司在楚雄设立的分公司工作 ,和公司2011年1月签定劳动合同至2013年10月,岗位是结算兼任前台,5险金从2011年1月开始由单位购买,于2013年续签合同至2016年10月1日,但是公司于2014年1月在无任何领导于我协议的情况下将我转岗为业务员,又于2014年7月将我转岗为前台,2015年1月又再次将我转岗为业务,并且一个人负责楚雄全区业务工作,公司不考虑做为女性在做业务工作时一个人出差有危险,在几次转岗过程中都无人与我协谈及签署协议,存有恶意变相裁...
发布者:1443222244 2015-09-26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