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0年6月份购买金林XX商品房一套,当时为现房,与开发商签定了购房合同,合同中约定于一年后为我办理房屋产权。我一次性将房款打入该公司账户。
但事隔一年后我找开发商询问产权办理时才得知我所购买的房屋 还没有进行房屋产权备案。开发商说是自已失误并承诺于一个月内办理房屋产权备案,并签定了承诺书。
但一个月过去了,再次找到开发商时,又已各种理由推托。
后经房管局查询得知,该处房产早在2009年已经备案给深证市的一家公司。根本不具备上市交易的条件。
开发商与我签定的购房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这时我房子早已装修完毕,家具家电都购买好了。这时我应该怎么办啊。
我怕现在万一开发商跑了,或倒闭了、我该怎么办?????
----------------------------------------问题补充:--------------------------------------------------
但是我现在催开发商 每次去售楼部态度很好,但都没有实质性解决问题的方案。也没有时间,只是让我等,正在办理,正在处理。完全就没打算认真解决问题。
而且我也拖不起,孩子马上需要上户口,入学没法解决。
举报到房管局开发商违规,还是直接到法院告他经济诈骗好一点啊。哪种速度快些。望大律师指条明路。
发布者:coldspring 2011-07-13 状态:已过期 回复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