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特别的我 2011-11-22 状态:已过期 回复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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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
我的二头肌、皮哪里去了?
2011年8月26日因右上臂中段前内侧约20公分开放性损伤在华西住院,27日在全麻下行骨中段前内方清创缝合,右肱动脉静脉吻合,尺神经、正中神经、桡神经探查松解,右肱二头肌修复,VSD负压引流,石膏外固定术,手术顺利,术后右手肢端血供恢复,VSD引流良好。于8月30日由华西转入西藏成办医院等待二期手术,10月14日被医院强行安排出院。
一、华西出院证明右肱动脉静脉治愈,右手指端血供恢复,右肱二头肌好转,但9月9日在西藏成办医院二头肌却被全部切除,对此西藏成办医院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我是开放性损伤,但被安排在肿瘤科由该科没有挂牌的刘代忠医生医治(为什么不挂牌?有没有医师资格证和职业医师资格证?是什么专业的医生?)刘医生在治疗中有下列过失:
1、VSD安装冲洗不正确而且未按时打开。VSD应连续两根管子交换冲洗,负压应在6-8个单位,但医生只隔天用500毫升一瓶盐水冲洗一根管子,负压在2个单位,8月27日安装VSD,9月3日应该打开,但最后却是5日打开;
2、忽视华西医院医嘱建议(1到分院继续治疗,等待二期手术;2分院继续进行抗感染、补液治疗,避免感染)对病情不能正确判断并做出正确的治疗:(1)5日打开VSD,创面有2公分的表面颜色不正常,医生没有清创,换药不用双氧水,用微波一次(20分钟)和TDP烤灯两次(每次20分钟)烤。6日不正常表面扩大且出现变绿,医生没有清创,也不进行细菌培养,停用抗菌素抗感染,换药不用双氧水,用微波一次(20分钟)和TDP烤灯两次(每次20分钟)烤,以患者肝功不正常为由拒绝患者要求清创。7日不正常表面继续扩大且绿色加浓面积增加,医生任然没有清创,也不进行细菌培养,任不使用抗菌素抗感染,换药不用双氧水,用微波一次(20分钟)和TDP烤灯两次(每次20分钟)烤,以患者肝功不正常为由再次拒绝患者要求清创。8日不正常表面继续扩大且绿色进一步加浓,医生任然没有清创,也不进行细菌培养,继续停用抗菌素抗感染,换药不用双氧水,用微波一次(20分钟)和TDP烤灯两次(每次20分钟)烤,以患者肝功不正常为由第三次拒绝患者要求清创。9日华西教授巡房建议细菌培养及马上清创,下午2点该院(肝功化验结果没有出来)进行了手术,结果二头肌全部坏死被切除。
3、伪造病历,企图推卸责任。病历记录9月5日才打开VSD,但病历上有8月31日—9月4日特大换药的记录,这不是自相矛盾吗?
由此可见患者的二头肌被全部切除,其直接原因:一是由于刘医生在VSD上的失误使VSD失去作用;二是由于刘医生对病情不能正确判断并做出正确的治疗导致细菌不仅没有得到有效的控制反而不断繁衍,TDP烤灯进一步加速了细菌的繁衍,最后二头肌被全部切除,患者右手中度残疾,右手功能严重障碍。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无论医疗单位内部及医生有何种客观理由原因,都不能逃避产生的法律责任,并应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医疗赔偿纠纷案件包括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和因医疗事故以外的原因引起的其他医疗赔偿纠纷案件。其他医疗赔偿纠纷案件包括医疗行为存在过错造成人身损害的后果,但不构成医疗事故的"。不构成医疗事故,但存在过错,医疗机构应当赔偿。
二、植皮医院应负责任。9月16日打开VSD,华西教授说肉芽长的很好可以植皮,谢医生没有采纳。9月12日华西教授再次建议使用高渗盐水后可以马上植皮,但谢医生再次拒绝。9月27日,谢医生在此前没有使用高渗盐水的情况下实行全麻下进行植皮,5天后于10月2日打开(植皮常规7天打开,应4日打开)结果发现有2.5﹡12公分处无皮。植皮不成活与无皮是两回事。植皮一月后创面未愈合,现在无皮处的瘢痕与植皮成活处的瘢痕明显不一样,瘢痕挛缩严重影响右手的功能,这不仅延长了创面的愈合时间,而且也增加了医疗费用和功能康复的费用,对患者今后的生活造成严重的影响。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无论医疗单位内部及医生有何种客观理由原因,都不能逃避产生的法律责任,并应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医疗赔偿纠纷案件包括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和因医疗事故以外的原因引起的其他医疗赔偿纠纷案件。其他医疗赔偿纠纷案件包括医疗行为存在过错造成人身损害的后果,但不构成医疗事故的"。不构成医疗事故,但存在过错,医疗机构应当赔偿。
三、收费不合理,增加了患者的负担。第一不做也收费,如缝合一次却收两次;第二增加药品数量,如百多邦用4支却搜10支;第三不合理用药,可以使用低价的药品却用价格高的药品,如患者失眠要求打安痛定,医生却使用帕瑞昔布钠;第四可以不做的检查也安排做,如血型鉴定,26日华西做了,西藏成办医院作为华西的分院不相信华西的结论,医生任然安排化验;第五可以不做的治疗医生任然治疗,如空气压力波治疗;第六治疗对患者的病情不仅没有好处反而加重病情恶化的治疗费用也要由患者承担,如9月5日到9日的TDP烤灯;第七因医生治疗过失导致住院时间延长,增加的费用任然由患者承担,如植皮,如果成功,患者可以与10月4日出院,但因植皮过失,10月14日在伤口未愈合,医院强制的情况下才出院,期间的费用任然由患者承担;第八医院没有提供的设施及服务也收费,如陪伴床、一般专项护理、溃疡修复术;第九医生无故拖延住院的时间,如9月5日—8日无理拒绝患者要求清创手术,9月16日—27日不顾华西教授的建议不做植皮手术;第十抬高医疗材料的价格,如VSD,华西的比西藏成办医院的质量好但价格却比西藏成办医院的便宜;第十一、伪造病历,增加患者的负担,如换药;第十二、在收费上损害患者的知情权,如患者多次要求查询每天的费用及相关的治疗费用,护士长、记账护士均不告知,只是说出院有清单。
四、赔偿人民币2万元,退回不合理收费约8千元,共计二万八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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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菱荞薇草 2010-11-30 状态:已过期 回复 (3)
医疗纠纷+交通纠纷
前些天在我身上一起交通事故并住院半个月 出院后为求放心去其他医院复查,结果与住院的医院说法天壤之别 针对我的病情并开出相应口服药 当我把这一情况告知肇事方时,却否认声明只有在住院医院开的都认可 其他地方没用 更可气的是 私下谈及赔偿时,居然只赔偿误工费 其他一概没用。问及交通费 住宿费 护理费时,说时出院时院方没声明需特殊治疗所以就不存在了,我的筋都断了 院方只开了一个月假期,其他地方说至少三月到半年呢 要是按照肇事方的赔偿法,到头来我还得给她钱...
发布者:DIN9287 2010-11-30 状态:已过期 回复 (3)
怎么办?这样的工伤医疗纠纷和工资待遇纠纷。
各位律师朋友大家好!
我是来自宁波的外来务工者、因工伤医疗问题和老板发生了一些不愉快的事情,想在这里请各位老师予以帮助和提供法律方面的援助。
受害者情况:陈凤英 ,女,54岁。服装厂后勤质检员 2010年6月被从前任服装厂挖到现在的服装厂(这里现在的厂用“育顺”来代替)来工作、(因临时被挖来的人才还未来得及签订劳动合同)。于2010年6月20日、当天下着小雨、下午5点钟(上班时间)在服装厂不小心滑到、蹲坐在地上、导致脊柱尾椎体:第三骶椎椎体骨折(临床诊断...
发布者:宁波小Z 2010-12-02 状态:已过期 回复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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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宁波小Z 2010-12-02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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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在术后6小时双下肢失去知觉,当时我们不知道这是医疗事故,在稀里糊涂的情况下跟医院签署了一份协议,大意是医患双方从此两清。现在意识到这是医疗事故,决定起诉医院,可是院方不同意做医疗鉴定,这种情况下,患方怎么才可以将诉讼进行下去?
我朋友急需一个专业律师的关于医疗事故诉讼方面的建议。
谢谢!
发布者:weiweiyixiao 2010-12-02 状态:已解决 回复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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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因工作至残的,当时我们没有签订协议,十年后我还能提起上诉吗?
发布者:谷孟敬 2010-12-03 状态:已关闭 回复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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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老师您好,向您咨询一些事情。事情是这样的,我们两家因为一些事情发生了打架事件,双方都受了些轻微伤,他们家当时就住院了,而我们家过了1个多星期才住的院,如果提起诉讼的话,我们家1个星期以后才住院,期间花费的医疗费用可以主张对方赔偿吗?就是说住院比人家晚很多,医疗费用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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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 下。我生完小孩8个月后就进行了放环。可是放了不到2个月后可是我又意外怀孕了。请问医生有没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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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85989967 2010-12-06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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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jipinxi123 2010-12-06 状态:已过期 回复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