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在去年十一月份在苏州搜房网金象城店和人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当时我爸没在现场签约,对方和中介都怂恿我妈签好了,后来我爸知道后就不干了,坚决要求不卖房子,(我爸和我妈已经分居了两年多了)后来我妈在12月份的时候和对方去谈了解约的事情,当时签的价格是115万,后来去谈解约的时候房价还没超过130万,对方执意不肯解约要求赔偿房价的10%。过年前我曾去中介答应了对方10%的要求,但对方没回应,后来这个事情一直没有解决。我爸与今年元宵过后便起诉了我妈和对方要求终止合同,那会房价在150万左右,我们是二月底收到开庭通知的,三四月份是苏州房价涨的最厉害的时候,经过几个月下来现在房价涨到了200万,对方现在要求我们赔偿80万,这个要求是否会得到法院支持呢?这个赔偿的时间点现在法官说要按照6月12的房价来进行评估,我们都觉得这个是有问题的。法官在开庭的时候一直说自己卖了套房子亏了70万什么的,而且还跟我爸吵架说我爸就是恶意违约。我们都觉得这个法官在存心偏袒对方,这个事情我们到底该怎么处理?我们不是不肯赔,但这个房价涨成这样是我们家人无法预料的,而且 我们早就告诉过对方不卖了,是对方执意要买我家房子,现在他们买不起了这也能怪我们?谁能告诉我一般这种案子怎么判?一般要赔偿多少钱是正常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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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现在说评估后房价差价如果超过80万,也按照80万处理,如果不超过80万,按照实际评估价处理,那这个件事的所有责任都在我们吗?如果我们败诉了陪了80万,能不能因为这个房价评估的时间点不对重新上诉要求少赔钱呢?当时合同上面是按照房价的10%算违约金的,现在对方说我们耽误了他们买房,因为现在房价上涨,他们买不起了就要我们赔差价
发布者:18051100057 2016-06-23 状态:已解决 回复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