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大二的学生,学校在北京朝阳区,东四环附近。今年2月16日我到学校附近的一家连锁餐厅兼职小时工,17日签订的入职合同,当时合同上约定的工资是9.5元每小时,还有自愿放弃社保之类的条款,我没有细看合同。我2月26日上班时提出了辞职,跟主管说我今天做完以后都不能来了,什么时候办理离职您通知我,我按照店里面的程序来。一个多星期过去店里面还没有联系我,于是我主动联系了主管,主管告知我现在办离职会影响店里面的离职率和评分,而且店里面有规定,不能临时提出离职,要提前十五天。我跟主管说,为了不影响店里面当月的离职率,我可以配合,晚点离职,但是麻烦您尽快告知我具体的离职时间。可是到了三月中旬,店里面还是没有通知我办离职手续,我再次联系了主管,主管说我没有按照店里面的要求来走离职程序,所以店长不同意给我开工资,她会再给我协调。又等了一个星期,到3月29日晚,我再次致电主管,主管告知我,店长说我属于自动离职,我违约在先,所以不会给我支付工资(后来见我不接受这个结果又说你还没有办理离职手续,所以你还是我们店里面的员工,还可以再交涉)。我3月30日到店和店长交涉这件事情,店长说我没有按照离职程序走,所以属于我违约,不会给我结算工资,我的考勤记录已经被她们删除了,我已经不算她们的员工了,就等同于我没有出现过。 如果我签订的入职合同中有规定,离职一定要提前十五天,写离职申请书。那我可以以我不知道这个规定来反驳吗?
----------------------------------------问题补充:--------------------------------------------------
刚刚又再次联系了总部的人,总部的说我签订的协议里面规定了要提前多少天离职,我提出能不能把入职协议给我一份,哪怕是复印件,对方不同意。当时办理入职时,她们让我填了基本信息后就把文本拿走了,我什么都没有。那这份协议有效吗?我有权去拿协议的文本,或者是复印件吗?
发布者:shnyb 2012-03-31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