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271234370 2010-03-14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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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劳动法~谢谢了
我在一家工厂上班快4年了,工厂每个星期要我们上班51个小时,还要压一个月工资,还把我们的基本工资降了300快钱,不过发的工资还是不变,也没有给我们任何一个人买保险。
我手上有一份我进厂的合同有工厂以前名字的盖章,不过工厂在07.08.09三年内在惠州市内搬了三个地方,而且工厂也换了三次名。请问我手上有的这份最初的进厂合同,可以通过法律要回工厂每个星期要我们多上7个小时上班费吗?
相关问题
有关劳动法咨询
我娘在酒店打工,因工作当中一些事情引发脑出血.请问该老板有些什么责任..看到的请告诉我,该官事应该怎么打...
发布者:马敏军 2010-02-15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
有关劳动法的问题
我娘在酒店打工,因工作当中一些事情引发脑出血.请问该老板有些什么责任..看到的请告诉我,该官事应该怎么打...
发布者:马敏军 2010-02-16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
请教有关劳动纠纷的问题!急!!!谢谢!!!
2009年12月,我们几个人跟私人老板签订了聘用合同,期限为一年,但工作3个月内用人单位都拖欠工资,因为这个理由,所以我们口头向老板申请辞职,当时老板也口头应承了,我们几个也没有写辞职申请书,第二天就不来上班了。
一个月后,我们拿到一部分工资,但是还压了一个月的工资,加班费和试用期的报酬根本就不给,给我们的工资单上注明了工资计算截止日期。因为合同方面注明,劳动者向用人方辞职,需要一个月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方。想到劳动局申诉,但我们没有辞职申请书解除...
发布者:8431678 2010-03-03 状态:已关闭 回复 (0)
有关劳动法的问题
律师:
您好!
请问公司口头答应了录用应聘者,应聘者把之前的工作辞掉了,但在去公司报道当天,公司以应聘者曾经在公司工作过(实习)为由而不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此前,在面试的时候公司不曾说过有这样的规定,应聘者也认为当时只是未毕业的实习,没有必要写在简历上。请问公司以这个为理由而在应聘者辞去原来的工作后,不录用应聘者,应聘者能向公司索取补偿吗?谢谢!
发布者:hotman0_0 2010-06-08 状态:已过期 回复 (4)
请专家解答有关劳动仲裁的工资计算方式怎样计算加班费用,谢谢。
如果月薪5000元,工作8小时,所有周六日都在上班,每周休息一天,工作了12个月。请问用仲裁的工资计算方式应怎样计算补偿加班费。
发布者:绮丽 2010-06-23 状态:已过期 回复 (2)
关于怀孕期间劳动法的有关规定2
我现在怀孕5个月了,到生产还有5个月左右,单位对我这孕期5个月的处理有两条,1.请假回家停薪留职,在此期间单位不承担工资及保险费用。2.让我主动辞职回家。 让我二选一,在此之前单位对我强制停岗不给我安排上岗,我已在家待岗1个多月了。我知道有明确的产假是90天,但是我现在到生产还有5个月左右。 请问单位给予的处理合法吗?如果不合法请告知具体法律条款。 非常感谢!!!
发布者:SnP5265 2010-07-13 状态:已过期 回复 (2)
有关劳动法的,请问以下的承诺书有法律效力吗?
承 诺 书
本人承诺,辞职后不泄露公司的客户资料,两年内不从事色织面料方面的工作,如有违约行为,愿无条件承担五万元的违约金。
特此承诺。
承诺人:
承诺时间:
发布者:121111 2010-08-30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
有关劳动法的问题,请专业人员帮忙解答困惑
您好!我是某国有企业保安人员.我们公司部门有这样一个规定.
白班:8:00-16:00
中班:16:00-24:00(下班后不能回家,必须睡在公司门卫,到第2天早上8点才能离开公司)
晚班:0:00-8:00(下午五点必须到公司,在公司吃饭,然后睡在公司门卫.有事可以请假迟来几个小时)
这样的制度已经有一年多了,由于不懂劳动法,最近在一本法律书上看到,请问我这种情况是否可以向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 非常感谢各位律师给我的回答.看了各位的回答,我有几个问题需要补充一下.
晚班提前来睡在公司门卫,和中班...
发布者:ywl880304 2010-11-02 状态:已解决 回复 (3)
通晓劳动法的人,麻烦帮忙解答!谢谢!
从公司辞职,完全按着程序走,相关部门领导都签名,而且交接的人也签名,财务做的工资表老板也签名,一个月后领工资,可现在的问题是我走之后有些东西丢了(之前好好的,我没上班期间丢的),要我赔,而且还说一套衣服的钱忘了扣(就是财务做的工资表里的钱还要再扣好几百),我现在要怎么办,我要是叫他们必须按工资表的钱算给我的话,是我有理还是他们有理? 公司的人还说 想拿工资就要赔钱,怎么办啊,我被气死了。 嗯,只是我希望有人能直接在这边帮我分析现在具体是什么情况,...
发布者:ad061 2010-11-21 状态:已过期 回复 (2)
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有关司法解释
停止工作--理由--(1)自己找地方(因本人提出,过让交到人力资源部他交不上去)不让上班。(2)病休后说:“你有病”不让上班。(3)井下不让“坐着吃饭”,不让上班。(4)在没有禁令地方休息用餐,罚款和不让上班。涨工资没有本人降工资有本人。支援同一岗位工作不同酬。“割”班不通知本人。---是否可视为“克扣”?
发布者:qhs2677 2011-01-11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