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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劳动法的问题

广东-深圳 06-08 19:46  悬赏 5  发布者:hotman…… 给我留言  回答:(4)
律师:

    您好!

    请问公司口头答应了录用应聘者,应聘者把之前的工作辞掉了,但在去公司报道当天,公司以应聘者曾经在公司工作过(实习)为由而不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此前,在面试的时候公司不曾说过有这样的规定,应聘者也认为当时只是未毕业的实习,没有必要写在简历上。请问公司以这个为理由而在应聘者辞去原来的工作后,不录用应聘者,应聘者能向公司索取补偿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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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6-08 21:17
难以索赔。你有证据吗?
回复时间: 2010-06-08 21:22
可以向劳动局投诉,要求该公司履行之前的承诺。要求赔偿的话可能性很小。
回复时间: 2010-06-08 21:26
这种情况下无法要求赔偿。
回复时间: 2010-06-08 22:59
可以向劳动局投诉,要求该公司履行之前的承诺。要求赔偿的话可能性很小。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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