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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广东-深圳 05-24 21:08  悬赏 20  发布者:maryzh…… 给我留言  回答:(8)
我在一家上市的服装上班,在商场店铺任职销售代表职位 工作四年,因店铺与商场合同到期要撤店 我的合同年底到期,公司要求 一;调往其它店铺 二;自动离职。赔偿一个月的底薪,是否合法?不愿意调往其它店铺是否可以赔偿,怎么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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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5-24 21:13
不合法,申请仲裁,不服就起诉。
回复时间: 2012-05-24 21:31
不合法,可以申请仲裁,工作四年有4个月的经济补偿
回复时间: 2012-05-24 22:23
一、你公司有没有和你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有没有约定你的工作地点?工作地点是在哪里?
二、如果公司你服从公司的对工作地点的调配,那么,公司的做法,是合法的。但是,这一点只是根据你提供的问题所做的初步判断,需要你提供其他的信息再加以准确判断。
我的补充: 2012-05-25 00:02
手机号码135 1026 1560
可为你提供免费咨询。
回复时间: 2012-05-24 22:55
申请仲裁,不服就起诉。
回复时间: 2012-05-25 00:15
不合法,协商不了,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回复时间: 2012-05-25 08:48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四个月的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12-05-25 08:58
一般情况下同一个城市调是可以的,如果公司不续签合同的话,你可以要求其支付四个月的工资。
回复时间: 2012-05-25 09:59
要求四个月实发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否则可提起劳动仲裁处理,具体事宜不清楚联系我办理费用从优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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