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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中规定的产假,未婚人员有流产或生产可否享受产假

四川-成都 05-25 14:44  悬赏 0  发布者:潇xy 给我留言  回答:(7)
劳动法中规定的产假,未婚人员有流产或生产可否享受产假
问题补充:
未婚女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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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5-25 15:24
女职工流产或生产,也依法享有产假。如果我的回答对你有益,请采纳。
回复时间: 2012-05-25 14:52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
回复时间: 2012-05-25 14:52
女员工流产或生育,依法享受产假待遇,但应以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为前提,这两名女员工未婚流产和生育,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不能享受产假待遇。
回复时间: 2012-05-25 15:00
依法享受婚假。
我的补充: 2012-05-25 16:07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请采纳我的观点。
回复时间: 2012-05-25 16:44
你好,可以享受。
回复时间: 2012-05-26 07:21
是可以享受的。
回复时间: 2012-05-26 10:36
1、你好,可以享受;
2、1988年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15条规定了“女职工违反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其劳动保护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办理,不适用本规定。”但是国务院在2012年4月28日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已经代替了前述《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在新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已经删除了“女职工违反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其劳动保护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办理,不适用本规定”。所以,无论是否违背计划生育政策,均可以享受相应假期;
3、《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追问:

未婚的:
请问是仅享有产假假期,无带薪?
还是可以带薪享有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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