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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维权

江西-赣州 05-29 16:03  悬赏 0  发布者:绿色林雨 给我留言  回答:(1)
在2月份买了一台TCL电视,这个月回去中间出现了一条绿色的线,我们和售后服务联系了,拿去一个星期之后,我们去问怎么回事,他们说是人为造成的,不予保修,后来我们就打电话到总公司的售后服务站,总公司就说是质量问题,可以保修;但赣州售后服务站要我们出700元的钱,问为什么?解释说电视屏幕表面有划痕,请问侓师这个事什么责任要我们承担?法律是否有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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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5-30 17:06
销售者应当承担更换、维修义务,如果认为是认为造成的,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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