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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01-12 12:34  悬赏 10  发布者:ZJY197……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深圳 回答:(2)
公司拖欠工资,我给公司邮寄了《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办理离职时公司给我的是离职申请单填写,而不是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请问这样合理吗?会不会有什么不妥?望热心律师能给个详细,准确的回答!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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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7年01月12日 16时26分
你已经写了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后不需要再写离职申请单的,如果非得写离职申请单,那么在离职原因一栏中也要写明是因为公司的原因导致你被迫离职的,这样你才能主张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可来电咨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1-12 15:28
不合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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