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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胎产假

北京-昌平区 06-01 20:41  悬赏 0  发布者:meiyan……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于3月29日生育二胎,并于两个月后拿到准生证。两个月后单位给我按照带薪产假处理,之前的两个月按照事假处理。我现在正在休产假,请问我可以要求98天新产假规定,还是必须遵守之前的90天?另外,剖宫产是否可以再追加15天产假?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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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6-02 07:54
您好,生二胎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如果不符合没有产假。
追问:

您好,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已经拿到准生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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