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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密协议和竞业协议

江苏-苏州 03-25 13:01  悬赏 15  发布者:AviviW…… 给我留言  回答:(3)
劳动合同法上对于保密和竞业是放在一起写的,但是网络上查了相关资料,保密协议和竞业协议其实是两回事,员工本身就有保护公司商业机密的义务,竞业协议是在员工辞退后对员工的约束,其中只有竞业方面有相关的补偿金的陈述,而单独商业秘密方面没有提到补偿金的问题。

请问
保密协议可以单独作为附件起草么?(中不提到竞业方面的问题)
保密协议有强制要求的经济方面的补偿么?数额多少?
保密协议中可以涉及员工赔偿么?数额如何约束
问题补充:
上面所问的“强制要求的经济方面的补偿”是指企业对员工的补偿,也就是企业要求员工签署保密协议,是否有义务(明文规定)给员工保密补偿金(这里不涉及竞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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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3-25 14:30
1、保密协议可以单独作为附件起草;
2、如果员工泄密导致公司损失,可以要求员工赔偿,至于数额,可以公司的损失为限。
回复时间: 2010-03-25 15:05
1,可以作为附件;
2,没有;
3,可以,以造成的损失。
回复时间: 2010-03-26 11:07
1、可以
2、没有
3、可以,可以约定赔偿公司的直接经济损失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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