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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不该签字?

山东-青岛 06-04 10:01  悬赏 0  发布者:不步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是一名统计员兼日常现金收支记流水帐,现已递辞职信也交接完,在填员工离职表时,表最下方有一句话“本人在职期间由于本人工作原因造成数据、货品、现金、交通工具等损失,由本人负责。”让我签字,是否该签字?注:原公司经营出现问题三个月没发工资,原老板已将部分货品抵给新老板,而我们部分员工新老板也接收了。我递辞职信和交接是在新公司时发生,跟新公司还没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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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6-04 10:05
本人认为可以签……
回复时间: 2012-06-04 10:34
不签,这样的情况就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了
回复时间: 2012-06-04 10:51
最好不签。
回复时间: 2012-06-04 11:19
为什么要签离职呢?
回复时间: 2012-06-04 14:45
最好不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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